邵阳日报讯 (记者 谭宇 通讯员 肖斌辉 周志超) “近几年,我感觉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越来越好,信息愈加公开,招投标越来越规范。”12月4日,经常参与当地政府采购活动的新邵县某企业法定代表人李先生说。
近年来,新邵县委、县政府做好财政“加减乘除”法,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及群众满意度,靠前服务,提升企业经营能力,不断破解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多做“加法”。围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思路,该县财政局用更精准、更贴心的工作举措,树牢金牌“店小二”服务意识。该局主动作为,大力宣传惠企政策,多次深入企业开展宣讲活动,解读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和《新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诚信管理办法》,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推动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各参与主体行为,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禁止失信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善做“减法”。为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新邵县政府采购项目在计划备案、信息公告以及资金支付等流程中固化落实简化程序。该县创新监管方式,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通过“互联网+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系统,打破物理时空屏障,实时同步监管主副场评标现场,同时可在线录屏记录、自动分析预警,痕迹可查可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人为干预,有效规避围标、串标,维护交易公平、公正性。同时,逐步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接功能,打通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最后一公里”。
勤做“乘法”。该县把解决民营企业堵点问题作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的一项有效措施和长期任务,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健全工作机制,让企业真真切切得实惠。一方面,引导企业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帮助中小企业拓展交易平台,充分参与市场竞争;另一方面,持续执行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不低于30%。
敢做“除法”。该县持续清理妨碍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破除市场隐性壁垒,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氛围。为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区域行为,该县从投标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因素以及履约投诉等方面明确各类市场主体6项56条禁止性条款,要求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不得有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