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文,自诩一粒来自岳州梅溪乡间的、不起眼的小豌豆,带着泥土的腥味。他既有柳三变的丰赡才情,又有关汉卿的桀骜风骨,在国内散文坛子里跳来弹去,大小文学期刊争相刊登、转载其文。他的文章文风宏阔、语言新奇、意象深邃,他实乃散文界中一粒响当当的“铜豌豆”。
与一般作家相较,李新文有点“另类”:不加入任何级别作协,不结集出版自己的作品。他平生有两大爱好:一是写作,二是“鬼画符”(书法)。欲睹李文,只能网上搜索。好在他的作品一搜就是一大把,篇篇文新意浓,读之令人痛快淋漓。
我是李新文的粉丝。喜欢他的散文,自以为与他文气相投、写技接近。但李的作品更有深度,令我服膺。下面谈一下我对他的一些文章的看法。
“‘呼’的一下,月光把一座大山给包围了。”(《月光如此皎洁》)李新文此文描写月照空山景致,用先声夺人的反常规写法,将无声写成有声,将静态写成动态,月辉破空而来的磅礴气势跃然纸上。这个别开生面的好开头,像磁石一样紧紧吸引我饶有兴味地阅读了全文。该文叙述的是一个凄美而悲壮的族规传承故事,两代人恪守祖嘱,解难济困,读来让人感慨不已。
《石头上的时间》中的表叔公九斤,打着沉重的鸡公车(拉车写成打车,属于梅溪人叫法),艰难跋涉在梅溪至岳州的青石板路上。他用自己的生命为乡亲驮来日用百货,用一生的时间丈量希望与富足的距离。最后将自己的骨殖打进大山,将自己的名字刻进石碑。全文表现出冷峻而伤感的意味。
在《天地之心》一文里,他写道,黔阳龙标是“散发着浓烈的原始气味”的蛮荒之地,却因了王昌龄的芙蓉楼,因了李白与王昌龄的真挚友情与赠诗名句,而放射出震烁千古的文化色彩。沅水楚山、平明送客、冰心玉壶、愁心明月……这一切浮动着无尽的米元璋的画意,文字缠绵而跳跃,意境悠远,诗情浓郁。
“我家的黄狗蹲在墙角里,当它把太阳汪得一片晶亮时,裁缝斯拐子果然一翘一翘地晃来了。”(《火烙》)斯拐子是作者以“审丑笔法”精雕细琢出来的卑微人物,獐头鼠目,连黄狗都嫌他丑陋。斯拐子被狗咬伤,他举起火烙狠狠砸狗。“那夜,拐子酒兴很浓,啃吃狗肉的声音格外响亮,用上了全身的狠劲,地上的骨头堆成了一座悲伤的小山……”黄狗之死,与斯拐子最后的结局,都有着丰富的象征意味。这样精心刻画人物,强化了叙事主旨,使故事更富有哲理张力。
李新文不仅仅只是光图琢磨辞句,而且还将工夫下在布局谋篇上。因而,其散文的思想性就深刻、厚重得多。
(刘绍雄,武冈人,湖南省作协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