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蕴含着一个民族的精神价值,体现着一个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城乡建设协同发展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市人大代表邓琳莉在调研走访中发现,在实施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历史文化遗产中,面临着一些问题。一是由于资金、人力存在不足,难以做到全面系统地保护文化遗产,致使部分文物古迹、实物遭到破坏、流失。二是文物保护与文物保护区域内居民居住条件改善的矛盾凸显。在这种形势下该如何更好地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与处理好居民建房需求的冲突,已成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不得不面对的焦点问题。
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邓琳莉针对这些问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
邓琳莉在建议中提出,要增强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意识,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社会氛围,完善保护管理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要提高民居保护意识,加强监管,完善居民安置方案,全面加强建设管理,妥善解决文物保护与居民建房的矛盾。
作为主办单位,在对建议的答复中,市文旅广体局表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一是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宣传。通过认真组织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各级各类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经常举办展示、论坛、讲座等活动,使公众更多地了解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及事件,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二是完善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健全保护管理机制。为健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2022年8月26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要强化部门协调,健全管理机制;做好文化遗产、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等;强化法治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争取文化遗产保护资金。
如何妥善解决文物保护与居民建房的矛盾?市文旅广体局回复道: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建设中不拆除和破坏历史建筑,不在历史建筑集中成片地区建居民用房,新建建筑应与历史建筑及其历史环境相协调等。科学编制规划,严格城市紫线管控,将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和大型遗址以及其他重要历史建筑纳入紫线管控,通过科学编制规划,保护好优秀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