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城市的发展进步,离不开法治的支撑;一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法治的保障。
2022年9月13日的市委常委会会议上,市委发出创建国家级、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动员令。
202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向全市人民群众郑重承诺,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努力打造让人民群众有充分信任感、让市场主体有更强安全感的法治政府。
今年8月,邵阳市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命名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邵东市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
一个个铿锵前行的时间节点,一处处不懈努力的创建场景,一项项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力举措,回眸过去,激情依然,我市坚定法治信仰、托举法治梦想、践行法治之路、提升“四项水平”,奏响了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时代乐章。
提升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水平
我市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办、协调小组与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对接,定期召开全面依法治市联络员会议,共同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形成整体谋划、相互配合、统一步调、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
抓好邵阳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贯彻落实,持续将“一规划两方案”学习融入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关法治讲座、社会普法宣传,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专题宣讲,浓厚学用氛围。
同时,做好法治建设考核工作,制定考核方案,不断优化考核指标,推进考核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扎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问题整改反馈。
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我市以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牵引,完善领导机制、推进机制、督导机制,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召开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动员会。支持、指导县(市)区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年度部署制度,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报告,按要求进行公开;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实,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
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重点问题事项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全力办好十件实事,聚焦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部署推进“利剑护蕾”、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等十件实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扎实推进,“紫薇花开”未检工作品牌被评为全省十佳,创新推行的主动上门、背包服务、就地普法“背包式”调解工作法获全国推介。
提升科学立法水平
我市坚持立法为民,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建议,确保所立之法符合社会实际情况,符合人民群众需求。
坚持科学立法,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邵阳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高度肯定,《邵阳市地方特色食品传承与发展条例》为全国首部地方特色食品传承与发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提高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及时高效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抽查评查。
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我市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基础上,公布一批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教科书式执法案例,供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学习推广。
聚焦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中反馈的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等制度,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责任。
为做好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我市加强对市、县、乡、村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督导,完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总结经验,及时进行表彰推广。
此外,我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法治护航“五好园区”建设八条措施,严厉打击“三强”“三堵”,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全力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由2021年的第11位提升至第7位、B类地区排第一。
我市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开展社会治理重点工作攻坚行动,扫黑除恶、缉毒执法、交通顽瘴痼疾整治等成效居全省前列,禁毒工作获全省先进,获评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市。“片警+辅警+治保会”基层治理新模式得到中央政法委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