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给人以爽朗、愉悦之感,气清则心情舒畅,人清则心境高雅、政清则万众归心。党员干部以清自持,必须付诸实践、见之行动,做到“三清”。
一要淡泊清静。当前,受社会环境影响,许多同志容易滋生“浮躁、焦躁、烦躁、急躁”的情绪。对此,必须做到淡泊清静。对学习要有孤灯苦熬的静气,生活中不能陶醉于推杯换盏的俗气、工作上不能陷入急躁冒进的盲动。必须沉心静气地坐下来学点东西,多学政策法规、文件指示、国学经典,提升自己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工作要有气定神闲的定力,面对各种各样的文字材料、纷纷杂杂的协调事项、熙熙攘攘的人员往来,心神不定就很容易出现粗疏错漏,必须排除外界干扰、集中精力应对。特别要少为职务提升、岗位调整等个人的事情分心走神,工作的事情考虑多了,进步的事情自然有组织考虑;个人进步的事情考虑多了,就会影响工作质量,个人进步也同样受到影响。
二要作风清正。党员干部作为作风建设的“排头兵”,必须以自身良好形象带动群众,营造清风正气的良好氛围。树立敢于担当、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积极主动作为,对本职工作想在前、干在前,在重大任务和棘手问题上顶得上、扛得住、不推诿。提高工作效率,手头的工作第一时间完成,打好提前量,不拖延误事。提高工作标准,负责的工作精益求精、精雕细刻,不敷衍了事。树立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作风,真正与群众“坐一条凳、吃一桌饭、睡一个屋”,把为群众排了多少忧、解了多少难作为衡量一个党员干部工作成效的首要标准。树立言简意赅、以短求实的文风,作风决定文风,文风反映作风,工作要求要让群众看得懂,要开门见山,把想要表达的意思清晰地表达出来、把想要说明的事项明白地挑明出来,防止一锅浆糊、不知所云。
三要为政清廉。“公生明,廉生威”。清廉能使政治清明,确保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正所谓“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燎原”,党员干部如果不能保持清廉,势必走上歪路,直至无视党纪国法,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因此,身为党员干部,要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心不动利禄之诱,目不眩五色之惑,始终做到慎独、慎微,“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始终按法规制度办事,在畏法度中保持积极向上的事业追求、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把手中的权力切实用在为人民谋福祉上。要严格遵守法规制度,始终做到心中有法度,真正把纪律规矩当作个人成长成才的“保护伞”,而不是“绊脚石”,当作“铁轨”而不是“铁镣”;始终做到言行守法度,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干的事不干、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拿的东西不拿。要以完全服从的态度,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手中的权力不越轨、不出格、不滥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心灵放松、精神轻松、底气十足。
(作者系国际战略问题研究员、军事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