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记者 艾哲 通讯员 王好运) 为同村好友修建房屋过程中摔伤,双方协商不成对簿公堂,法官如何处断?近日,邵东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有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
2022年6月,禹某伟雇请同村禹某华等人为其修建房屋。在此过程中,禹某华不慎从三楼摔至二楼地板受伤。经邵东市人民医院诊断,构成右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并尺骨茎突撕脱性骨折,右腕部软组织挫伤。住院治疗31天后,鉴定为十级伤残。禹某华受伤后,被告禹某伟垫付了其住院费9418元,但对其他损失未予赔偿。此前,禹某伟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保险。禹某华要求禹某伟、某保险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4万余元,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酿成诉讼。
“禹某华是帮人家扎钢筋打下手,才从架子上摔下来,跟我没什么关系。何况我第一时间送他去医院,还垫付了医疗费。”庭审中,禹某伟说起此事仍然很郁闷。
“架子是你搭的,你没有搭好我才摔倒,你难道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现在我的手被评定为十级伤残,以后做事都不利索了。”禹某华亦面红耳赤地争辩。
“我们同意依法按照保险条款赔付……”保险公司的代表态度诚恳。
就赔偿责任及赔偿数额,原被告争执不下。
在耐心听完双方的陈述后,承办法官迅速捕捉到双方当事人多年感情的调解切入点,动之以情地劝说:“你们是几十年的老朋友,实为难得。将心比心,他帮你做工,靠一双手吃饭,现在却落下了残疾,哪个心里都不好受。来法院打官司,肯定也是想把事情处理好,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不如双方各退一步……”
承办法官耐心劝导,分析双方存在的过错和应该承担的责任,并从情理角度唤起双方往日情谊,“换位思考”理解难处。经过一小时“拉话式”调解,双方最终解开矛盾心结,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付3.7万余元,禹某伟赔付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