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伤人,主人担责。近日,成都崇州发生一起恶犬咬伤两岁小女孩事件,该事件导致无辜的小女孩全身多处咬伤,至今仍在当地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令人担忧。在此事件中,恶犬的主人没有给狗拴绳,也未能看管好宠物狗,没能尽到饲养宠物的责任,事发后恶犬的主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这一事件也警醒市内饲养宠物的居民,狗咬人,作恶的是狗,失责的是养狗人。出门遛狗时,一定要拴好狗链看管好狗。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遛狗不拴狗绳属于违法行为。同时,物业公司需要尽到监管责任,禁止外来野狗进入小区,并劝导小区业主出门遛狗时拴好绳。居民发现公共场所有未被拴绳的狗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己与身边的人,父母也要教导小孩,远离未拴绳的狗。安全无小事,各方同心协力,避免恶犬伤人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