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记者 袁光宇 通讯员 李玲 龙珊) 某竹木制品厂未为员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被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3000元;某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被责令即时整改,处罚款4000元;某加油站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被责令整改,处罚款5000元……8月25日,绥宁县应急管理局通报多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在全县引发强烈影响。这是该县奖罚分明强化安全生产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绥宁县应急管理局持续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坚持以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岗位人员为重点培训对象,将《生命重于泰山》《不可逾越的红线》等安全生产警示片列为企业员工必看,至今已组织135场此类观看活动。与此同时,该局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等活动,并发动全县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线上应急执法答题,答题总人数达22.9万人次,有力提升了全县干部群众安全意识。该局还鼓励企业全员排查身边安全隐患,主动担当企业安全生产“吹哨人”,截至目前,共收到125起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线索,经核查属实的116起,兑现奖金13.5万元。
自2021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绥宁县应急管理局持续加大对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联合多个部门,常态化开展针对非法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和工矿企业、危险化学品领域的执法行动。截至今年8月20日,全县共开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3392次,罚款金额1775.9万元;责令319家企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17家;通过媒体曝光等手段,公开149起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97人。
“绥宁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不给‘明星企业’面子,这种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值得点赞!”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绥宁县河口苗族乡杨家寨村村民胡美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