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纪律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党和人民的“勤务员”,基层干部肩负着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责任,更应当时刻以党的纪律为标尺,切实做好纪律的守护者,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为人民群众谋福祉。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确保政治清明。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根本纪律,也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要始终坚守党的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底线,严禁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在工作中,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不搞“两面派”、不搞“套路”,着力戒除“政治纪律离基层很远”的错误认识,做到身处最基层,心向党中央。
遵守党的组织纪律,确保党的团结统一。党的组织纪律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规范,是确保党的组织高效运转的重要保障。违反民主议事规则、违反党员发展程序、个人档案造假、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等,都是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组织纪律无小事,基层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坚决执行组织决定,不推诿不扯皮,不搞拉帮结派,不搞个人腐败,在“三湘护农”“八项规定”中切实做到对党组织忠诚老实,积极维护组织的统一和团结稳定。
严明党的廉洁纪律,确保公正用权。党的廉洁纪律是党内干部必须恪守的行为规范,是党员干部的“底线纪律”。基层干部要严明党的廉洁纪律,坚决抵制腐败行为,不搞权钱交易,不搞特权享乐,不得“吃、拿、卡、要”,切实做到廉洁自律,以党的廉洁纪律维护权力的公正和纯洁,展现新时代基层干部的廉洁风貌。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严查顶风违纪行为,通过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学纪明纪守纪。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体党员干部共同的责任。要认真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规定,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基层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践行初心使命,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作者单位:新邵县严塘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