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负着日常生活垃圾转运任务的环卫垃圾运输车辆属于大型车辆,它们的安全运行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针对这一问题,岳军委员提出,要加强城区垃圾转运车辆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岳军委员在调研走访中发现,市城区环卫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存在不足,如垃圾转运车辆没有按交通法规的要求悬挂车辆号码牌;司机行车过程中忽视交通规则,随意变道甚至闯红灯。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政府形象,也不符合文明城市要求,更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对此,岳军委员建议,相关部门要强化车辆规范管理,杜绝“不挂牌就上路”行为,加强垃圾转运车辆司机的管理及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培训。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日前对该建议作出答复,答复中介绍,目前我市共有重型环卫车辆98台,登记上牌66台,其他32辆均因国四标准达不到交警部门机动车登记上牌排放标准的规定,无法上牌。目前已要求四区对未上牌已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进行报废处理,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停止使用,在新一轮的市场化招标中规定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自带设备。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答复中表示,将加强垃圾转运车辆运行管理。将市城区所有环卫作业车辆都纳入城管数字化考核监管平台,通过平台及时掌握环卫作业车辆的速度与运行轨迹,严禁超速、超区域作业;把环卫车辆管理纳入每月的城管工作考核内容,通过数字城管12319举报平台举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并严格执行考核制度;督促各区城管局每月定期召开环卫车辆安全生产会议,对驾驶员开展车辆安全驾驶教育培训,要求驾驶员必须通过相关理论考试并签署文明驾驶、文明作业承诺书才能安排上岗。今后该局将继续加强对环卫车辆的安全检查,加强对环卫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积极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学习,保证驾驶员行车过程中的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