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是体现一个城市的历史人文、自然生态以及管理水平的窗口之一,承载着改善生态、重构城市景观、休闲旅游、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多重功能,是群众生活和城市功能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
近年来,我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持续推进城市公园建设与提质改造,加大公园绿地的开放性,提升城市公园多元服务功能,着力打造具有邵阳特色的公园体系,公园数量大幅增加,公园品质显著提升。如今,市城区内城南公园、西苑公园、双清公园、时代公园、东塔公园,以及魏源广场、爱莲广场、蔡锷广场、邵水沿江风光带等公园、广场、绿地,星罗棋布,让城市更美丽、更绿色、更宜居,满足了市民对自然生态美景、与大自然亲近相处的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对公园的设施、功能有了更多更高的新要求。如何使城市公园成为幸福乐园,让大家能够更好地休闲娱乐、观光旅游、开展活动?怎样更好地满足城市绿色发展需求?这成了我市公园发展的新命题。
要让城市公园成为市民的幸福乐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加强公园的建设与提质改造。城市公园建设要更加注重满足市民的多元需求,在整体谋划上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使公园布局更加合理,公园管理和服务更加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在建好大型公园的同时,还要增加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小微绿地等“微型公园”,让市民享受更近更多的“微幸福”。其次,要通过公园综合整治和保护提升,改造微景观、维护老旧设施、增添公益广告、增设无障碍设施等,让公园与时俱进地造福于民、扮靓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人居品质。
要让城市公园成为市民的幸福乐园,必须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思想,加强公园的规范管理。城市的现代化程度越高,对制度化程度的要求也就越高,规范有效的制度体系可以激发城市治理效能。我市于2018年1月起实施的《邵阳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规定了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机构职责,园林绿化、卫生保洁、环境保护、规划建设的具体要求;明确了禁止事项和行为规范;明确了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了执法主体,制定了失职追责制度,规定了参照执行的范围和施行时间。为公园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加强公园管理同样需要聚万众之心、集万民之力,构建共建共享的协同治理格局,要让“人民公园人民建,建好公园为人民”的理念深入民心,让居民们自觉成为公园的建设者、管理者、享受者。
要让城市公园成为市民的幸福乐园,必须坚持“为民、惠民、利民、靠民、育民”的思想,加强公园的功能融合。要让公园满足更多人的需求,不仅要增加公园的数量,提升公园的质量,而且要将生态建设与文化建设相融合,使公园兼具休闲、娱乐、科普、运动、文化展示与传承等多重功能,给市民带来全新的游园体验。比如,通过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民公约、文明旅游等公益宣传,利用公园小广播、提示牌、志愿者文明劝导等方式,引导广大市民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共创文明城;通过设置书店、体检室、咖啡馆、茶馆等,为市民提供休闲新空间;通过布局各具特色的休闲与运动场地、场馆,为市民提供娱乐、健身场所;通过举办草地、森林音乐会等文化活动,营造城市的文化氛围等等。
一城公园,满城幸福。公园是城市的风景,也是人们身边的小确幸。让我们共同把公园建设好管理好,不断刷新城市颜值,不断提升城市品质,持续增强大家的生活质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