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10起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这次受到严肃处理的10起违规违纪行为,看似“小事”,实为加重基层负担的老问题、新情况,干部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所谓“小事”,指的是生活中的琐碎事情,是微小的事情。具体的讲,就是事关百姓生活冷暖诸如柴、米、油、盐等身边事。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谈及往事:在福建工作的时候,经常要了解吃菜的问题。福建人说“三天不见绿,两眼冒金光”,吃不上菜那就是政治,这种意识是很强的。民生无小事,群众的衣食住行、“开门七件事”,始终是需要关心的主要问题。对党员干部而言,固然要善于想大事,议大事,抓大事,但关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小事也不能忽视。其实,小事和大事只是相对的,大事往往寓于小事之中,不抓具体的小事,大事也无从谈起。站在老百姓的角度,一些在我们看来不起眼的事情,对百姓而言却是关系切身利益的大事。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
常办“小事”,要怀有爱民之心。“‘国之大者’就是人民的幸福生活”“有利于百姓的事再小也要做”。要尊重人民群众,只有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用平等的心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不高高在上,不以权压人,老百姓才会与我们说心里话,道烦心事,讲真想法。要依靠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尽的智慧,要拜人民为师,以谦虚姿态扑下身子,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策于民,真正把爱民之心、为民之举、强民之策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
常办“小事”,要把握处“事”之道。要把“小事”做到人民群众心坎上,就要细心研究基层现状、真心关注人民疾苦,对人民的利益要求,有承诺的要按承诺尽快办;有规定的要不折不扣地办;没有规定的要创造条件办;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决不能大而化之,一推了之。要善于“以小促大”,抓住群众关注的问题,从“小处”入手,以重点带动一般,以个别促进整体,通过化解各个具体的小难题,推动影响全局性问题的有效解决。
常办“小事”,要见利民之功。德莫高于爱民,行莫高于利民。为群众办事,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具体地落实到解决老百姓工作生活中的每一个问题上。要以“群众得实惠”来检验工作的成效,从人民最需要、反映最迫切、问题最突出的问题入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落实上见“真功”。凡是群众拥护的、赞成的事,再小、再琐碎也要尽全力去办;凡是人民群众不满意的,特别是有损于群众利益的事,坚决不做。切实对标党风要求找差距、对比党性要求查根源、对照党纪要求明举措,大力弘扬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的时代新风,不慕虚荣、不务虚功,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作者系国际战略问题研究员、军事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