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对部分重点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动员会,从6月至8月,将对9个市政府工作部门、1个司法机关、2个部省属驻邵单位、2个市属企业、1个园区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邵阳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重中之重,加强统筹部署,召开全市产业发展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议,开展全市万名干部联万企“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百日攻坚行动,出台了系列文件政策,印发《邵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发布《邵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等。为助力我市营商环境不断向好,去年,市县两级人大同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形成了高质量的审议意见,梳理交办了一批具体问题。今年,市人大常委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满意度测评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履职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满意度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设置7个测评工作小组,将对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税务局、国网邵阳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燃气公司、邵阳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本次测评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调研、起草与审定测评报告、召开满意度测评大会等5个阶段,重点围绕条例执行、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监管执法、政务服务、法治保障等情况开展测评。具体测评内容包括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享受自主经营权、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的保障情况;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向市场主体履行政策承诺及合同情况;是否有违约拖欠市场主体货物、工程、服务款项等情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等事项落实到位情况;是否滥用自由裁量权,重复执法、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以罚代管等,是否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首问责任,当场办结、限时办结、一次办结等服务措施落实情况;“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等工作落实情况;是否有对企业的报告、请示等忽视不见、久拖不决,对服务对象态度不佳、敷衍塞责、“踢皮球”等现象。
满意度测评全面真实反映民意,切实将被测评单位的客观情况准确无误地展示出来,是测评工作的目的和价值所在。因此,满意度测评前,各测评工作小组要组织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和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听取和了解被测评单位相关工作情况,并对了解到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客观真实的调研报告,供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测评参考。
测评只是监督工作中的一环,加强测评结果的运用,提高测评结果的问责效力,才能真正达到以测评推进工作的目的。在满意度测评大会上,满意票和基本满意票合计超过60%(含60%)的,被测评单位要根据测评意见认真进行整改,于12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情况;不满意票超过40%(含40%)的,被测评单位要根据测评意见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在12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再次报告落实情况,常委会再度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仍为不满意的,市人大常委会除继续督促其加以整改外,可以依法采取专题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实施监督。
本次测评对纪律也有严格的要求,所有参与测评人员须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各项纪律规定要求,不得接受被测评单位的任何宴请和馈赠,不得提出与测评工作无关的要求。严禁未经批准对外公开相关测评信息,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测评工作的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