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记者 唐杨威 通讯员 蒋琳琅) “如果没有你们公平、正义、高效地执行,我的欠款、我的血汗钱不可能这么快拿到。”近日,案件申请执行人胡某来到邵阳县人民法院,满怀感激地将一面印有“热心为民 执法公正”的锦旗递到承办法官李文玲手中。
胡某与刘某合伙承建了邵阳县下花桥镇大观村的灌溉渠道水利工程。工程完成并验收后,刘某却迟迟不愿支付所欠款项50000元。胡某多次讨要,刘某以种种理由拖延支付,无奈之下,胡某将刘某诉至邵阳县人民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文玲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刘某谎称在外地,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承办法官多次到刘某家中都扑了空。
6月28日晚,李文玲获悉刘某现身在邵阳县某社区。为了尽快找到刘某,执行干警决定前往刘某家门附近蹲守。经过3个多小时的蹲守,执行干警终于发现了刘某的身影,并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
拘传到法院后,李文玲耐心地和刘某释法说理,告知刘某拒不履行执行义务将面临法律惩戒措施。迫于执行威慑力,刘某最终要其亲戚通过银行转账,当场一次性履行了全部案款。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