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记者 刘波 通讯员 黄春林) 为进一步加大对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6月30日,新宁县消防部门对辖区一家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且逾期未改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6月25日,新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金石镇永安工业园内的某电子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生产车间的两具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未指向绿色区域。监督人员现场判定该灭火器为不合格消防产品,并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6月28日,该大队进行复查时发现该企业并未更换不合格灭火器,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该大队依法予以受案查处。
6月30日,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消防部门分别给予该电子企业罚款5100元、企业负责人邓某罚款510元的处罚。
经过监督人员说服教育,该企业负责人认识到了错误的严重性。他表示,要认真吸取此次教训,立即更换不合格灭火器,重视消防安全,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新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持续加大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从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进一步规范和整顿消防产品市场秩序,全方位营造平安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