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08日

法官“爬扶梯”办案巧解纠纷

邵阳日报记者 艾哲 通讯员 陈艳

周某:“阳法官,刘某驾驶货车经过我的房屋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房屋内部屋顶开裂,路灯、监控设施损坏,经评估,维修费用为12000余元,你可得让他给我赔偿”。

刘某:“阳法官,我的货车都没有房屋高,只是货车的帐篷刮到路灯,并没有造成房屋损坏”。近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承办法官阳大民通过开庭审理,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审阅证据材料,对该案事实仍存在疑惑。休庭期间,组织双方当事人查勘现场,要求被告将肇事车辆再次开到事故现场,承办法官“爬上扶梯”实地查看肇事货车经过的情况,主要对比货车高度与房屋高度。经现场勘验,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后,为了更好地化解纠纷,法官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结合他们之间的问题,有针对性向他们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等相关法律规定,并从情、理、法多层面入手,寻找突破口与平衡点,缓解双方之间的对立情绪,引导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签署了调解协议,刘某当庭付清赔偿金。

--> 2023-06-08 邵阳日报记者 艾哲 通讯员 陈艳 1 1 邵阳日报 content_46237.html 1 法官“爬扶梯”办案巧解纠纷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