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记者 艾哲 通讯员 隆雪姣 雷梦琪)3月31日,新邵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校园周边道路安全等问题,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下发诉前检察建议,为师生平安出行保驾护航。
为贯彻落实“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和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的要求,该院积极开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公益诉讼法律监督专项活动。通过对靠近车流、人流密集路段的中小学校开展实地调查,该院发现部分中小学校周边存在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标识设置不全或者不规范、流动摊贩和出租摩托车占道经营等问题,造成交通拥堵的同时,还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为解决此类问题,该院对此进行了公益诉讼立案,并深入走访、调查取证。因该案涉及多个行政部门,为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司法理念,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更好、更快消除安全隐患,实现维护公益目的,该院通过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
3月29日,该院邀请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进行公开听证,厘清职权责任,共商解决措施。“校园周边需要设置哪些交通设施、标识?设施、标识是否完善?”“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流动摊贩、出租摩托车占道等情况?”“哪些行政单位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具有监管职责,应承担何种职责,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听证会上,该院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具体情况进行了说明和阐述。
3月31日,该院正式向有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各单位协作配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园周边路段,完善标识标牌、施划人行道、更新减速带、设置交通信号灯等,同时加强对流动摊贩、出租摩托车的监管,维护好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确保师生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