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妇联公布了《关于表彰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和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决定》,武冈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获评2022年度“全国巾帼文明岗”。
武冈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现有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12名,其中10名为女同志。
2020年以来,该部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连续3年被评为邵阳市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刑事检察业务工作连续3年在全市检察机关保持前列,先后获评邵阳市、湖南省“巾帼文明岗”,部门干警30余人次受到省、市及武冈市表彰奖励。
忠于职守,维护社会稳定。该部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有效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有罪判决率达百分之百。两年来,共办理批准逮捕案件506件647人,审查起诉案件675件955人,其中办理扫黑除恶案件29件186人。在办理李某等2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时,该部主动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围绕案件定性参与侦查机关案件讨论,在办案中追捕2人、追诉5人。该案有1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为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该部进行了分案审查、分案起诉,耐心分析其犯罪原因,对其进行心理疏导,使其自愿认罪认罚。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优秀案件。
勇于监督,高举正义之剑。两年来,该部始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司法理念,共立案监督案件37件,追捕追诉25人,纠正违法72次,发出检察建议11份,提出抗诉4件32人。在办理刘某某等强奸、介绍卖淫案中,改变侦查机关定性,并对其中5名涉嫌强奸罪的嫖客予以立案监督,4人被判处3年至5年有期徒刑。立案监督的戴某某强奸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同时在办案中发现相关职能部门未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将线索移送至纪委监委,20人被追责处理。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利剑护蕾”优秀案件。
柔情执法,彰显司法温度。该部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为总抓手,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两年来,共办理未成年人批捕起诉案件220件281人,立案监督10件,未成年人救助12件。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共对32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其中28人已步入正轨,4人正处于监督考察期;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办理了全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的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坚持法治进校园,成立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基地,先后到武冈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开展“远离校园暴力”“预防性侵犯罪”法治教育讲座50余场次,联合武冈市妇联、相关公益组织开展巡回法治宣传,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册,受教人数达3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