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冰若,1899年生,名锡炯,晚号栩庄主人,新宁县飞仙桥杨柳冲人。生于书香之家,其父李明吾,曾供职于江苏省松江府厘金局,外祖父陈周慎曾任江宁府六合县知县。幼从舅父陈起鹏读经史,习诗文,考入国立东南大学国文系,师从词学大家吴梅和文学史家陈中凡,与诗词大家詹安泰结为至交,后任职于上海国立暨南大学。抗战爆发后,携家人回新宁……1939年9月5日,客死重庆。李冰若致力于古典文学研究,其《花间集评注》以《栩庄漫记》的形式,对《花间集》作了系统性评点,颇受学林赞誉。诗集有《白浪菴初稿》《苌楚轩诗》《闲庐余诗》等;词稿多散佚,其婿北大陈贻焮教授辑录有《弥陀菴词》一卷,子女辑有《栩庄诗词集》《栩庄文钞》两种。
李冰若英年早逝,令亲友叹惋、痛惜,陈中凡挽词云“廿年从游人亦众,启予孰如尔最贤”,詹安泰挽词亦称“自我结交二十载,屈指无如汝最贤”,若天假以年,其成就定当更大。今天有关李冰若的文章,多从其诗词与“评注”出发,呈现的是一个有着惊艳才情、深湛学养及卓异审美的诗人学者形象,而较少留意他家国情怀的一面。
李冰若思想进步,中学时代即参加新文化服务社,常在报刊撰文抨击时政。当地《李氏族谱》记载,因害怕被牵连,族人极力反对其作为。1925年在中山大学学习期间,李冰若积极参加进步活动,先后担任两湖同乡会会长、新社会研究会理事,与著名共产党人毕磊交往密切。毕磊,湖南澧县人,曾任中共广东区委学生运动委员会副书记,与鲁迅过从甚密。1927年4月14日毕磊被捕,数日后与萧楚女等人共同就义。李冰若和毕磊住同一宿舍,好在当晚外出未归而逃过一劫。此事在陈中凡《我所知道的罗家伦》一文中亦有提及:“(1927年)枪杀共产党学生毕磊等十余人,开除嫌疑犯学生李冰若等三十余人,解除鲁迅等十余名教员的聘约。”
被中山大学开除后,李冰若携家眷避归新宁,任县立甲种师范学校教员,其妻翟涤尘创办女子职业学校并自任校长,夫妻俩仍积极从事地下活动。翟涤尘曾就读于长沙稻田女子师范,秀敏聪慧,精诗词,人称“新宁才女”,长李冰若十岁。当时的湖南笼罩在白色恐怖之下,1927年5月21日长沙发生“马日事变”,不少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被捕杀。1928年10月18日,夫妻二人在新宁被捕。翟不久即被释放,李先押至邵阳,后转送长沙。
关于此案,1929年2月4日《大公报》(天津版)称:“经破案拘捕者有李冰若、李有汾、李崇文、杨喜藩、唐若、陈锡纪、陈友三、李友伟、谭昌锟等九名。除李冰若一名已解省讯办外,其余均收押县署,听候惩治。”里面提到的李有汾即李有份,新宁县盆溪村人,共产党员,此次被捕后不久即惨遭杀害。
1928年11月26日《申报》有专文载,在抓捕李冰若等人之前,国民党有关方面便在暗中搜集所谓证据,展开秘密侦查:“此次新宁指委会检查邮件,发见致李(冰若)密函一件,与周圣工等案有关。”周圣工系地下党员,时任国民党湖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秘书,1928年8月21日,与米世珍、李楚藩两人,一起被湖南省清乡督办署逮捕。30日,3人就义于长沙。此事不过50天后,李冰若即被逮捕。
《申报》此文应为官方报告。他们把此次新宁李冰若案与之前的新化陈历坤案归为一类,作为全省典型,说这是最近共产党地下活动的一种新动向,称之为“士劣政策”,即派湘籍俊彦回乡联络乡绅,暗中操纵乡村政权。陈历坤,新化县望城坡人,1927年9月由北京潜回湖南,任中共湘中特区区委书记,其召集创立的邵阳三溪桥(今属新邵县坪上镇)党小组是湖南湘中地区建立最早的基层党组织。1928年9月30日陈历坤在三溪桥被捕,一个多月后即被杀害。
《栩庄诗词集》附录《作者小传》称,“因当局未抓到证据”,经亲友营救,第二年年初李冰若便得释放。出狱后,李冰若任教于长沙明德中学,后远走沪上,任教上海国立暨南大学。当时外敌入侵,时局混乱,政治腐败,生灵涂炭,而“江南歌舞,宛若承平”。对此,李冰若悲愤不已,“争夸夹岸笙歌盛,谁惜哀鸿肠断声”?他虽激愤却也无奈,便就此沉寂下来,退而著述,开始了《栩庄漫记》的创作。而家国情怀是抱负,也是思想,很自然地渗入到他的文学批评中。温庭筠被尊为“花间派”鼻祖,颇得后世推崇,如前清张惠言赞“温庭筠为最高,其言深美闳阔”;陈廷焯誉曰:“飞卿词全祖离骚,所以独绝千古。”李冰若以为两人推许过当:“飞卿(温庭筠)为人,具详旧史。纵观其诗词,亦不过一失意文人而已,宁有悲天悯人之怀抱?”又称,“以无行之飞卿,何足以仰企屈子”?诚乃灼见。
李冰若词学南宋吴文英,组织缜密,想象奇瑰。其子李仲苏评介道:“词学梦窗……而俯仰身世,感怀时事,寄托深沉,则往往过之。”
从青年时追求进步,以实际行动投身参与变革,到身陷囹圄,出狱后退而著述,李冰若的家国情怀、济世之愿,一以贯之。
(阿旧,新宁人,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