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重要行为规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律的有效实施,是使抽象的法律在现实世界中体现公平正义的重要渠道,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和难点所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确保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其中,公正司法意指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党的二十大报告着眼“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严格公正司法”作出新的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将这项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与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任务进一步推向前进,首先要从个体、社会、国家等维度厘清其科学内涵与重大意义。
安全感作为人在实践活动中产生的一种心理状态,取决于对环境、条件、作用力等因素确定性的把握,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司法承担着定分止争、保障人权、惩治犯罪等功能,对维护人们的安全感具有重要作用。“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悬命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健康权益的保障,安全感的获得和增强,都与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密切相关。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当前,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在更多地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维度延伸,从而对推进公正司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挥司法在处理人与人关系上的引导、规范、调整和保障作用,把推进公正司法摆在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无论是强调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还是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无论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用制度保证公平正义,还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每一项司法为民的举措,都彰显着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权益的价值追求,为人们带来更有保障的安全感。因此,正确把握公正司法与个体需求的关系,司法机关应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一把“标尺”,做到每个司法案件都明辨是非、分清善恶,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人民心田,从而使人民群众更加信赖司法、尊重司法,更加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