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省高院的精心指导下,市中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克服全年疫情的影响,团结拼搏,奋发有为,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79381件,结案70238件,其中,中院受理案件6567件,结案5825件。办案绩效处于全省第一方阵。全市法院36个集体、86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其中,中院民一庭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中院立案庭获评“第22届湖南省青年文明号”。
一、持续筑牢政治忠诚,始终把握正确方向
不断强化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市法院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中院先后组织集中学习12次,专题党课3次,教育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对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感情上拥戴、思想上认同、政治上忠诚、行动上捍卫。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用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11次、重大案件19起。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肃清沈德咏等流毒影响。狠抓党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建设,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年”“护航二十大 法院党旗红”主题活动,创建23个“党员示范团队”、34个“党员先锋岗”,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出台72项为民办实事具体举措。积极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邵东市茶亭村、双清区长岭农贸市场争取建设经费,帮助双清区东砂子坡社区建成法治文化长廊。组织志愿者260余人次参与城区创文工作。
积极投入抗疫工作。面对今年4月、10月我市的两次疫情,中院第一时间动员干警投身抗疫,共派出干警2653人次下沉社区参与志愿服务。特别是在10月份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根据市城区防指安排,中院4名班子成员分别担任相关工作负责人,全体干警不舍昼夜连轴工作,圆满完成市城区防指交办的任务。中院干警还发扬同心抗疫精神,两次为疫情严重的县、区捐赠抗疫物资。邵阳县法院派出干警下沉县内企业,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促进平安邵阳建设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中院依法审结王某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一案,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严惩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杀人、伤害、抢劫等案件416件529人。审结危害食药安全、生产安全等案件16件38人,新宁法院对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的7名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禁止其从事食品行业。加大对违法缠访、闹访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对21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上访人员判处刑罚,持续扭转“信访不信法”乱象。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保持打击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一审审结涉黑恶案件13件36人,二审审结5件74人,中院依法审结全国扫黑办督办的肖长文等23人涉黑案、省扫黑办督办的高勇等26人涉黑案,肖长文、高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22年。深入开展“打财断血”,全市法院执行“黑财”4.99亿余元。强化纪法协同,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制度,推进“打伞破网”。聚焦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立足长效长治,开展集中宣传,营造全民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扎实开展禁毒、反电诈等专项行动。坚持“重拳治毒”方针不动摇,一审审结毒品案件634件918人,其中,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47人。对贩毒数量巨大、证据确实充分但不作有罪交代的毒贩彭某辉依法判处死刑,对贩毒20多公斤的李某言团伙一案判处6人死刑;铁腕“利剑护蕾”,全市法院审结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77件348人,对强奸女儿和侄女的唐某兵依法判处死刑,对用语言骚扰并猥亵学生的教师李某马判处有期徒刑10年;积极参与源头治理,就行业管理问题发出司法建议28份。依法严惩电诈犯罪,审结1318件1569人,挽回经济损失2570万元。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结案5件11人,大祥法院对诈骗中老年人200万元的周某某等3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追赃挽损近百万元。
反腐败斗争永远吹冲锋号。对职务犯罪案件,严格控制适用缓、免刑,审结贪污贿赂、渎职案件56件80人,其中原县处级以上干部7人。依法审理中国证监会原一级巡视员曾长虹、衡阳市政协原主席廖炎秋以及邵阳市工信局原副局长唐荣贵、隆回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陈立君等一批职务犯罪案件,持续传递彻底自我革命信号。依法惩治行贿犯罪。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依法宣告1个被告人无罪。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881名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为1347名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协调指定辩护律师。开展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办结减刑、假释案件375件,对不符合假释条件的副厅级职务犯罪罪犯易某某收监执行。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1件,决定赔偿2件共49.8万元。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依法护航市场主体发展。中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便民利民惠民诉讼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为涉企诉讼开辟绿色通道。指导双清法院组建专门团队,为邵阳经开区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从严把握资金借贷利息、罚息、违约金的裁判尺度,依法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10767件。为疫情下企业纾困解难,对181个有履行能力的企业适用“活查封活扣押”措施,通过执行和解方式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减轻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准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依法妥善审理涉疫民事案件1600余件。
积极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全市法院审结民商事纠纷41503件。持续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对涉企纠纷快立快审快执,共组建速裁团队29个,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90%。用好破产拯救功能,助力企业脱困重生,开展破产积案清理百日攻坚行动,依法审结邵阳市啤酒厂等14件破产积案,破产积案清理率达三分之二;积极推动府院协调联动机制,稳妥推进湖南圣昌玻璃有限公司破产案;会同市人社局、医保局出台全省第一个破产企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制度。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会议上,得到毛伟明省长肯定。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保护创新驱动发展,加大证据保全和依职权调取证据力度,正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766件。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审结各类涉房地产纠纷案件1015件,邵阳县法院妥善审理开发商延期交房系列案件,促成业主与开发商和解。持续开展环资审判专项行动,全市法院审结环资案件309件,城步苗族自治县法院成立全省首个国家公园环境资源类案件专业合议庭,北塔法院审结全市第一例环境资源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院审结全省第一例省外环保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方式,采取判令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补植护绿、增殖放流等方式修复受损环境。全市法院审结50件公益诉讼案件。对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秦某某,绥宁法院判令其义务巡河256天,代为履行恢复生态义务。
四、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助推法治邵阳建设
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坚持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270件。灵活运用协调手段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调撤案件231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涉及环资保护、重大公共利益等案件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8%。着力延伸审判职能,针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保、土地执法等重点领域发送司法建议10份。对邵阳经开区拆迁案件进行专题调研,提出针对性建议,促进经开区提升征拆领域行政执法水平。发布2020-2021年行政审判白皮书,帮助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
促进社会高效能治理。以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为契机,深度参与诉源治理,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社区、进网格、进乡村。新邵法院积极协调县政协成立政协委员诉前调解工作室,隆回法院设立全市首个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站。全市法院共建立诉源治理工作站94个,安排110人参与诉源治理,开展调解指导979次,参与当地纠纷化解907次,对成功化解的纠纷进行司法确认193次。加大诉讼案件调解力度,适用简易程序民事案件调解率49.85%。着力减少信访案件存量,遏制增量,重复信访交办件化解率达100%,到省进京涉诉上访案件数同比下降57%,降幅居全省第二。
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加强对不诚信诉讼行为惩治宣传和立案前警示教育,强化诚信诉讼引导。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信用联合惩戒。公布失信被执行人25792人次,限制高消费10867人次,向“信用邵阳”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763人次,拘留143人,9名被执行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建立信用修复机制,4883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2837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3152名被执行人被解除限制高消费。
五、践行司法为民,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守护群众高品质生活。积极回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妥善审结婚姻家庭、教育医疗、机动车交通事故、民事合同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37401件。武冈法院对已达出院条件拒不出院、霸占病房多年的刘某判决搬离医院,依法打击“医赖”行为。强化家事审判中家庭关系修复作用,调解家事纠纷5936件,邵东法院发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令,助力家庭教育归位;在抚养权案件中引入心理测试等方法,科学评估亲子关系,适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0份。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执结农民工工资案件703件,为务工人员追回拖欠工资1918万元。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理涉军案件3件。按照“细审、快结、勤访、联动”的原则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9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16万余元。
丰富司法便民举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广泛开展巡回审判,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感受公平正义。运用立案偏离度预警系统进行日常监测,解决压案不立问题。畅通诉讼服务渠道,应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信息化手段赋能诉讼服务,全市法院网上立案9098件、跨域立案70件,通过网络送达各类诉讼文书13.5万次,准许经济困难当事人缓交诉讼费151万元。推进“诉”“调”无缝衔接,将诉调对接中心引入诉讼服务大厅,与市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建立医疗纠纷、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案件22053件,调解成功14618件,调成率达66%。
持续推进解决执行难。不断健全执行长效机制,全市法院执结各类案件19879件,执行到位59.03亿元。加大对涉民生、民营企业、金融机构等案件的执行力度,执结案件3374件,执行到位8.21亿元。对超范围查封、案款超期发放等问题集中整治,评查出瑕疵案件255件,执行规范化程度持续提升。全市法院执行案件结案率、实际执行到位率均居全省法院第一。
不断加强法治宣传。通过庭审公开、在线直播、裁判文书释法说理、“两微一站”发布典型案例、“村村响”播放法治故事、法治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方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对最高法院核准的贩毒死刑案件,印发执行死刑布告,广泛张贴到全市各社区、村组,加大宣传警示力度,打好禁毒人民战争。选派248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持续通过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六、深化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运用,提高司法质量与效率
强化法院内部制约监督。完善“四类案件”监管程序,涉群体纠纷、疑难复杂等712件案件被系统自动标识、跟踪预警。完善审委会会议规则,对涉黑恶、社会关注度高等重大案件,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派驻纪检组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中院共邀请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审委会。落实类案强制检索制度,定期发布类案裁判指引,杜绝“类案不同判”现象。运用数字法院系统密切监测审判流程节点,及时提醒,杜绝案件超审限。基层法院一审案件发改率1.34%,同比下降22.1%,案件审理质效持续提升。
完善审判权运行体系建设。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审结认罪认罚案件6094件,刑事一审案件平均审理期限40.66天,当庭宣判2601件,当庭宣判率57.22%。落实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中院办理了全省法院提级管辖“第一案”,对一起类型新颖、案情复杂、因借款借名炒股引发的民事纠纷,裁定提级管辖办理。按照省高院统一部署,有序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管辖下沉,全市涉著作权、商标权的知识产权一审案件由邵东法院集中管辖。
推动智慧法院提档升级。建成60个互联网法庭,与看守所共建10个远程视频提讯室。充分发挥智慧法院作用,疫情期间网上开庭1358件,网络查控1700余件。中院完成庭审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建设,实现庭审记录实时录入、同步显示、在线修改,有效提高司法效率。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实现在线合议、文书纠错、司法大数据分析等功能,以现代信息科技为公正司法提速增效。
七、强化自我革命,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淬炼干警、识别人才。中院提拔使用41名敢担当、善作为的年轻干警担任中层干部,对考评不合格的法官坚决予以调整直至退出员额,全市法院有6名法官因违纪违法被责令退出员额,营造风清气正、能上能下的政治生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全市法院培训干警5500余人次。洞口法院组织开展“周一夜校”,培养学习型、专家型法官。
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巩固年”活动,开展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学习教育,持续整治司法作风顽瘴痼疾,把整治重点对准庭审和诉讼服务,共发出通报10期,通报问题117个,干警司法作风持续好转。深入开展英模精神教育,召开全市法院“讲春梅故事、学英模精神”读书座谈会,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谢勇到会指导并给予充分肯定。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创建“清廉法院”为抓手,开展清廉观影、清廉家访和清廉征文等活动。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合做好省高院司法巡查“回头看”,从严从实做好问题整改。健全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全市法院查处违纪违法干警21人。
八、增强接受监督意识,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利剑护蕾”、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抓好决议和审议意见落实。按期办结市人大代表建议3件。向市政协通报法院重大工作,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3件。主动邀请辖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法院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列席审委会、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500余人次。
配合做好“两官”履职评议。提高政治站位,将市人大开展的“两官”履职评议视为对法院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中院党组周密部署、主动配合,对全院法官进行广泛动员,要求被评议对象全面自查,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案件当事人及基层法院干警的意见,精心组织公开评议,支持评议小组全面了解被评议对象。7名被评议法官中,6人评议结果为“满意”,1人为“基本满意”。通过履职评议,让法官增强职业尊荣感与工作责任心,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司法水平。
配合开展民间借贷案件质量评查。对市人大组织开展的调解结案民间借贷案件质量评查,中院全力配合市检察院开展相关评查工作,共评查案件8965件,合力整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做好其他接受监督工作。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中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次,全市法院审结抗诉案件22件,改判、发回11件,对合法合规合理的检察建议,采纳并予以整改。诚恳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接受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全市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28次,中院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74件,深入联点社区走访群众1000余人次,听取群众意见。
各位代表,法院一年来的工作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爱护帮助的结果,也是全市法院干警团结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两级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干警政治意识不够强,政治站位不够高,对发展是硬道理认识不够深,专业素养不够高,个别案件办理的“三个效果”体现得不够好;二是个别干警精神懈怠,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执法办案程序轻微违法或瑕疵情形仍然存在,司法不廉问题仍有反映;三是诉源治理的推进合力有待加强,全市法院诉讼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四是一些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诉讼服务场所和设施陈旧落后,不能满足新形势新要求,部分偏远地区基层法院招人难、留人难,后备力量堪忧。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不遮不掩,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斗争精神,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提振市场信心,奋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市中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对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最高法院、省高院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工作稳中求进总基调,服务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网络安靖的重大责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邵阳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定不移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开展好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干警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做好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文章,在司法办案中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把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全市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坚定不移服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全力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悟透“国之大者”,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敢于担当的勇气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用心用情用力保障产业项目招商引资,保障构建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妥善审理涉企纠纷,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妥善审理各类涉农案件,助力乡村振兴;妥善审理消费、就业、医疗、住房等领域案件,服务保障民生;妥善审理涉军案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深化“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长效机制,加大智能查控力度,强化与申请执行人的沟通衔接,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持续奋进。
三、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邵阳。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贯穿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深入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严惩毒品、电诈、性侵未成年人、养老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活动;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保持反腐败斗争不停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和改进涉诉信访工作,引导群众合法表达诉求,参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以司法的公正性应对各种风险的不确定性,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四、坚定不移站稳人民立场,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坚持放权和监督相统一,强化司法权力制约监督,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讲好法治故事,用好“村村响”广播、车载电台、新媒体等多种手段,推进普法教育扎实开展,持续推动依法治国深入人心。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解决基层法院、派出法庭设施陈旧、人员不足的问题。
五、坚定不移深化自我革命,着力锻造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的法院铁军。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提升法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推进司法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健全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永葆队伍忠诚纯洁可靠的政治本色。不断深化“书香法院”建设,营造良好的学风,强化政治素养与专业素养的实践历练,全面提升干警司法能力水平。落实好党的组织路线,始终端正选人用人正确导向。
六、坚定不移强化接受监督理念,以更大力度改进各项工作。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落地。切实增强人大意识,定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沟通联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并抓好贯彻落实。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接续开展法官履职评议,着力提升法官政治素养、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认真接受政协、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实际行动展示法院的政治属性和人民属性。
各位代表,初心铸就情怀,使命锻造担当。全市法院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厉行依法治国,牢记“三个务必”,练好内功,站稳脚跟,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中国式现代化邵阳篇章贡献出应有的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