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人们之间更需依靠移动电话加强联系,不料,却有一双黑手专门伸向移动基站电子主板。1月9日晚,隆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和岩口派出所、三阁司派出所联合作战,成功打掉一个盗窃移动基站主板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追回被盗主板24块,挽回损失60余万元。
◆窃案频发
2022年12月31日,隆回县公安局岩口派出所接到中国移动隆回公司报警称:当天凌晨位于岩口镇马头山村境内的一个移动基站被盗,基站内用于数据传输的4块主板被盗,损失近10万元;2023年1月6日,隆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中国移动隆回公司报警称:当天凌晨隆回县山界回族乡、三阁司镇、荷田乡、七江镇均有移动基站被盗,一共被盗走主板22块,损失价值50余万元。
经分析,民警认为以上多起案件系同一伙人所为,具备串并案条件。2023年1月6日上午10时,隆回县公安局成立专班,由刑侦大队、岩口派出所、三阁司派出所抽调警力,负责侦办该团伙盗窃案。通过对作案手段和特点进行分析,民警认为该系列案件中被盗基站相对隐蔽,至少有一名犯罪嫌疑人有通讯行业从业经验,且熟悉隆回县各移动基站的位置,不排除“内鬼”参与作案。经过对各被盗基站周围视频分析,民警发现在案发时段,一辆牌照为湘K的小车有重大作案嫌疑,且该车辆在每次案发前才从新化到隆回来,作案后又立即返回新化县城。
1月6日14时许,民警通过侦查,迅速明确车辆驾驶人和副驾驶人员身份。经查,驾驶员许某、副驾驶郑某军均系新化县人,无犯罪前科,且无通讯相关行业从业经验。同时,民警发现2022年12月31日,该车前往岩口盗窃时,副驾驶人为曾某。经查,曾某常住隆回县城,且系移动公司第三方务工人员,对被盗基站情况非常熟悉,很有可能就是“内鬼”。经进一步侦查,确定了曾某就是该案“内鬼”。
◆艰难抓捕
民警分析,该团伙在1月6日作案后,第一时间返回新化县城,被盗主板应该还在许某和郑某军处。鉴于被盗主板用途窄,不易出手,为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追回被盗财物,民警当机立断,兵分两路,一组民警前往新化对犯罪嫌疑人许某、郑某军开展抓捕,并追回被盗主板;一组民警进一步对现场进行勘查,并待许某、郑某军到案后,同步对曾某进行抓捕。
在新化警方的支持下,民警发现嫌疑车辆最后驶入新化县城一安置小区。当晚21时许,民警在安置区内找到许某驾驶的作案车辆,此时车辆已经停放在小区某超市后面,而该小区内有20多栋安置房,且主要系出租房屋,社情复杂,无法确定嫌疑人许某确切住址。嫌疑人郑某军居住在另一安置小区,同样无法明确具体住址。经过研判,民警决定分别对许某和郑某军居住的安置小区进行蹲守。然而,许某可能是感觉到什么,一直没有露面。另一边,郑某军也迟迟未见踪影。办案民警耐住性子,继续艰难蹲守。
1月7日15时,民警经过艰苦工作,成功将郑某军住址锁定在安置小区一高层建筑内。民警在前往该楼栋时,正好碰见郑某军从楼内出来。然而郑某军防备意识极强,民警虽然驾驶民用车辆,但是郑某军发现民警驾驶的车辆是隆回牌照后,第一时间躲避并拿出手机打电话。由于郑某军出现的地方四通八达,且其有一定的防备,民警不得不快速离开现场。为了抓捕郑某军,民警已经事先熟悉了该小区地形,在绕路后,民警成功在小区附近一条小路将打完电话的郑某军抓获。经初审,郑某军称其在发现民警驾驶的车辆后,已经第一时间通知了许某。为了避免曾某也被惊动,另一组民警迅速出击,在曾某工作地点将曾某抓捕到案。随着郑某军、曾某到案,针对许某的抓捕势在必得。1月8日10时许,民警发现许某带一小孩进入小区后,一直没有出来。18时许,许某吃完晚饭后从楼里出来,被民警堵了个正着。
◆追赃挽损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审讯,许某、郑某军、曾某均系新化某学校同学。2022年,三人在隆回某小区务工时又意外相逢。因为许某、郑某军没有固定工作,曾某虽然有工作但是入不敷出,三人均在外欠有大量外债。临近年关,三人为了“搞点钱”过年,于是萌生了盗窃移动基站财物的想法。曾某因工作便利,知道基站内主板比较值钱,而且曾某以前多次顺手牵羊从移动公司盗窃过财物,每次都销售给宁乡的唐某武,有销售渠道。于是三人商量好一起盗窃移动基站主板,由曾某提供基站位置、销赃;许某负责提供车辆开车;郑某军主要负责盗窃,所得赃款三人平分。
在三人被民警抓获后,民警现场从郑某军家中搜出4块主板,除2块主板因不值钱已经被郑某军销毁外,其余20块主板已经寄给唐某武。1月8日,民警在宁乡某小区将唐某武抓获,并将20块被盗主板追回。经审讯,唐某武交代其在明知主板是赃物的情况下,以极低价格收购获利的犯罪事实。目前,许某、郑某军、曾某因涉嫌盗窃罪,唐某武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隆回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