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保交楼、稳民生”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邵市政办函〔2022〕41号和绥宁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经过绥宁县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城投公司联合对长隆新城项目进行核查,同意用“保交楼”专项借款支持长隆新城的续建,为保障“保交楼”专项借款的安全,现对用于“保交楼”专项借款抵押的资产进行公告。
湖南长隆置业有限公司承诺用其公司净资产长隆新城s-16#、s-13#、s-10#楼栋房地产抵押给绥宁县人民政府,且以上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无任何债权。
如与湖南长隆置业有限公司承诺的以上“保交楼”专项借款抵押资产有债权的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10日17:30(7个工作日)内,将有效的合同、协议、凭据等材料,提交到绥宁县住建局住保中心(联系人:刘兆明,电话:19848188959),我们将对所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甄别核实。根据“新老划断”的政策要求,经长隆置业认可的有关债务均由长隆公司承担,与保交楼所抵押的资产产权无关。
绥宁县长隆新城项目保交楼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