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指出,“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到那时,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国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这一重要论述表明我们党所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以人民为主体和核心、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价值取向。
幸福安康通俗地讲就是快乐、祥和、平安、健康,所以本质上它是一个精神概念和文化范畴,必须从精神文化层面对其进行考察和厘定。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阐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时,曾围绕“人的精神生产”和“文化上的进步”进行论述,指出人要取得“真正人的生存条件”,就要有精神世界的生产再生产,就要有文化的进步和跃升。我们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强调经济增长的同时又关注精神文化建设,既注重经济—生产—科技的现代化,又重视人的精神世界的现代化。现代社会的所有现代化物质成果都是由人创造的,而创造这一切现代化物质成果的人又必须随着创造物去构建、丰富自身精神世界的现代化,物质世界的现代化离不开精神世界的现代化。
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失败教训表明,在现代化过程中,很多时候物质世界的勃兴与精神世界的凋敝几乎是同步出现、彼此伴生的,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物欲遮蔽,精神憔悴”,西方国家这种社会病变某种程度上带有一定历史必然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是对西方现代化的机械复制和简单模仿,而是在借鉴其他国家现代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情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崭新现代化道路。其中一个重要维度,就是把人的幸福安康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永恒主题,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现代化的追求,不断推动人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社会关系的现代化,把现代思想理念、价值取向和思想行为熔铸在基本人格之中,淬炼和铸造具有自律、自重、自强精神的现代文明人格。
进入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如果再单纯将经济发展作为主要指标,必然会带来诸多弊端,而弊端往往会发生在人的精神生活领域。某些西方国家在经济极度丰饶和物质高度丰厚的历史条件下,其国民反而出现空虚感、孤独感、荒谬感、生活无意义感,就是这种物质与精神双重生活之间的裂痕和不平衡造成的。这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幸福安康不仅仅是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等带来的丰裕物质享受,还是一种包括精神文化在内综合、全面、系统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新征程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心正在从“物”的单向发展转变为“物与人”的统筹发展,走向物质、精神、制度、文化等交相作用的和谐状态。《决议》所提出的“幸福安康”指的是通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协调平衡,倡导的是一种经济上的超越和文化上的内曜,即追求生活的意义、生命的价值和幸福的真谛。越是现代化的社会,人在物质高度丰裕的状况下越是渴求一种精神上的满足和心灵的飞升,人们在工作和劳动之余越需要精神抚慰和文化安顿,需要灵魂净化、道德提升和人格攀越,只有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