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小伙子,我已经彻底明白露天焚烧秸秆不仅是违法行为,而且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了。我一定带头改正,而且督促大家一起改正。”11月1日,正在开展线上“以案说法”的新邵县公安局陈家坊派出所驻陈家坊镇三角村“一村一辅警”戴宇星的手机上,出现这样一条“私微”。
10月27日中午,戴宇星在村里开展工作时,发现自己平日熟悉的村民老陈在自留地里焚烧秸秆。他立即上前制止,并用锄头、木棍等工具,与老陈一起将正在燃烧的熊熊大火扑灭。
“怎么啦,我们祖祖辈辈都这样烧呀……”老陈嘟哝。
看着老陈迷茫的双眼,戴宇星觉得给村民朋友上一堂“以案说法”普法网课的时机成熟了。
11月1日上午9时,在村“两委”的支持下,戴宇星的“以案说法”普法网课准时开始。由于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三角村在家的村民全民在线收听收看。
“前几天,我们村里有位村民露天焚烧秸秆。我发现了,不允许,这位大哥好像不大理解……”戴宇星开门见山切入主题,但给老陈留足了面子,没有点他的名。
“我们国家,目前至少有7部法律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作出了规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规定: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森林法第44条规定,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树木,还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4条规定,在道路两侧焚烧秸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罚款,并要赔偿他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
戴宇星一一道来,网上课堂瞬间安静下来。
“还有比这更厉害的。”戴宇星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3条规定,严禁在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站附近焚烧秸秆,由此导致火灾事故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的处罚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致相同,但是该法特别规定,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故意伤害、公然侮辱镇、村干部的,也可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
戴宇星讲到这里,网上课堂鸦雀无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以放火罪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以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与此同时,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也对此作出了类似规定。父老乡亲们,综上所述,露天焚烧秸秆不仅污染大气,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你们说,我们今后还能不能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不能!”网上响起一片掌声。
“那么,我们怎么利用农作物秸秆科学肥田和改良土壤呢?”戴宇星话锋一转说。他突然提出的这个问题,连村“两委”干部都全部竖起了耳朵。
“经我向市科协副主席、农业专家欧小球教授讨教,得到了几个关于秸秆科学还田的主意:冬水田,可以将秸秆直接翻耕于水下;开春时候再翻耕的水田,可以将秸秆集中掩埋发酵;旱土上面的秸秆处理起来相对麻烦一些,比较可行的处理方法是用粉碎机进行破碎,然后与旱土表面泥土混合,防止其被风吹走。”戴宇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