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记者 袁光宇 通讯员 杨晓燕)7月28日,北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孙铭接到一个来自海南的电话:“感谢邵阳检察官,不仅对我作出公正处理,还安排人将我送回海南老家……”
这一感谢电话背后,隐藏着一个动人故事。
“家里就我一个人了”“十多年前来到这边做护工,如今年纪大了,没法继续做了”“偷到的钱就买了一包烟、一些吃的”……
今年7月中旬,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流浪汉盗窃案。该案犯罪嫌疑人余某今年72岁,原户籍地海南省琼中县。40多年前,其与前妻离婚,婚生小孩归前妻抚养。10多年前他从海南来到邵阳市区一些医院做护工,后随着年纪增大,无法继续从事护工工作,便在邵阳市区到处流浪。期间,他与前妻及孩子、兄弟一直没有联系。
今年7月11日,余某流浪到市区某殡仪馆,盗窃了正在参加葬礼的尹某的挎包,并用所盗现金160元购买了烟和食品。7月12日,余某被北塔区公安分局抓捕归案,公安机关以余某涉嫌盗窃罪将其刑事拘留,7月18日向北塔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办案检察官孙铭对案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并讯问了犯罪嫌疑人。认为余某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均较小;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余某系初犯,且为70岁以上老人。7月21日,该院依法对余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7月22日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考虑到余某系外地来邵流浪的年迈老人,基本生活无着落,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可能仍然摆脱不了流浪困境。鉴于此,该院及时与公安、民政局救助站取得联系。随后,办案检察官安排余某吃了午饭,并帮其购买了一些食品及生活必需品,并将其护送至救助站,由救助站将其送回原户籍地。离开救助站前,检察官留下了联系方式,并不厌其烦地叮嘱余某要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