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通讯员 刘艳)7月20日上午,新宁县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执法检查小组到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开展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
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新宁县人民法院和县公安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汇报,详细了解县人民法院和县公安局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主要做法、亮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检查组对县人民法院和县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指出,开展此次执法检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县人民法院和县公安局要在为企业提供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遵诺守信的社会环境上下功夫,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检查组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并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时刻警觉、时刻注意提高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提升履职能力,保持认真负责、谦虚谨慎的工作态度,时刻盯住考核指标,争先创优。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严格依法办案,严守法律底线,抓好队伍建设。要继续营造浓厚氛围,强化问题整改,压紧压实责任,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