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18日

规范地名管理 传承优秀文化

邵阳日报记者 杨吉 通讯员 邓思捷

规范的路牌。 杨吉 摄

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它记录着自然地理特征和人文风貌,沉积着生产生活的印记,也折射出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但在现代化进程中,由于一些地方地名管理不规范、不标准、不适宜、不精准,造成命名混乱、混淆、重复、怪异、崇洋等不良现象。这种状况不仅给现代社会商务往来、人际往来带来麻烦和困难,而且也对信息化、数字化时代的现代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造成严重影响。对此,市政协提案委提出了《关于规范我市地名命名的建议》。

提案指出:“目前,邵阳市区一些地名命名随意性大,存在崇洋媚外、名不副实、格调低俗、重名同音等‘大、洋、怪、重’的现象。一些地产开发商、商店老板为了提升小区、商铺的知名度,挖空心思给建筑物、酒店取些洋名字,以便听起来有派头。据调查,这些名称的使用,均未到相关部门履行有关审批手续,与《地名管理条例》《邵阳市地名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严重不符,亟需加强规范管理。”

提案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完善地名管理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地名委员会,充分发挥该组织协调作用,研究解决好地名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完善评估论证机制。成立地名专家评审委员会,主要由地名、历史、地理、文化、社会、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规范审核机制。在涉及重要自然实体和人文实体的命名时,启动评估论证、群众听证、专家咨询、媒体公告等程序,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听取、凝聚民意。

理顺地名管理关系,落实部门责任。严格按照2019年3月出台的《邵阳市地名管理办法》要求,实现地名命名程序前置,从源头上遏制不规范地名产生。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等部门要将地名名称审批列入建设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在办理建设项目时,对项目所使用的名称必须要以民政部门批复的标准地名为准,公安部门在办理户籍时,也必须要以民政部门批复的标准地名为准,为标准地名的使用把好最后一道关。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做好标准地名的使用推广工作。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地名管理工作行政主管作用,负责行政区域内地名命名的审核、报批和标准地名的推广使用,指导和协调地名管理工作,对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地名进行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地名等违规现象。

加大地名宣传教育力度。深入持久地开展地名管理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地名管理法制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图书等传播媒介,深入开展地名管理法制宣传工作,普及地名管理法规常识,达到宣传和教育的目的,使广大干部和群众自觉遵守地名管理法规,依法办事。

市民政局作为提案办理单位,就办理情况给出了答复意见。

关于“完善地名管理工作机制”的建议。一是调整了市地名委员会成员。根据机构改革和单位分管领导变化情况,今年4月,该局及时调整了市地名委员会成员,进一步强化机制建设。二是拟成立地名专家评审委员会,建立群众听证制度。下一步,该局将成立由文史专家和市地名委员会人员组成的地名专家评审委员会,并建立群众听证制度,在涉及重要自然实体和人文实体的命名时,启动评估论证、群众听证、专家咨询、媒体公告等程序,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听取、凝聚民意。

关于“理顺地名管理关系,落实部门责任”的建议。目前,该局已与多部门协同联动,认真落实《邵阳市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积极推广和使用标准地名,从源头上遏制不规范地名产生。此外,该局还开展了地名数据库质量提升行动,对邵阳市地名数据库中的行政区划、自然地理实体、街路巷、居民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5类共7.2万余条地名进行了完善,为下一步实行部门间数据共享打下了扎实基础。

关于“加大地名宣传教育力度”的建议。今年5月1日起,国务院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该局持续深化学习领会,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一是将《条例》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民政讲堂、年度区划地名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学习。二是广泛利用大众媒体、政府官网、融媒体等平台宣传,保持宣传热度,开展《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活动。三是坚持文化传承,加强优秀地名文化保护。推动各级制定《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深化地名文化保护,更好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引导群众、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地名文化保护活动,开展地名文化的转化利用。今年3月,该局编纂出版了《邵阳名山名水名胜》地名丛书,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地名文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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