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14日

“讲春梅故事,学英模精神”读书报告③

身边的“春梅” 学习的楷模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四级书记员 王优生

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用她17年的办案经历,总结出“信守程序,明辨是非;善用法理,温情司法;准确衡平,中立公正;疏导调解,案结事了”的“春梅工作法”。这“32字诀”是她坚守公平正义的法宝,更是她终其一生的追求。在我身边不乏秉承“春梅工作法”的优秀法官,她们是我学习的楷模,也是我人生的指路明灯。

春梅在笔记中写道:“法律是一种信仰。”我相信这也是所有司法工作者的共同心声。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蒋红玲,历任审监一庭、行政庭庭长,也是我的老庭长。她办案认真,对所有案件严格把关,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和疑点。蒋红玲经常说,法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要强化程序公正理念、证据裁判理念、人权保障理念。我记得有个案子,当事人因常年不在家,大门被邻居的一堵墙挡住,每一次回家还得先爬上邻居家的墙,各部门联合执法,多次都未能解决。蒋红玲在排除重重困难后,作出的拆除围墙的最终判决让当事人感动得立即送来锦旗。

“诉讼不是目的,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才是老百姓的心愿。”这不仅是周春梅一直以来努力的方向,也是所有法官的毕生追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何芳经常说,作为一名法官,要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让每一名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何芳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她的一名当事人四个月大的时候由于医疗事故造成了脑瘫,被父母抛弃,由年迈的奶奶抱着长大,一审判决医院赔偿50万元,而这笔赔偿款只能是杯水车薪。再审中,何芳对案件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情、理、法有机结合起来,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以120万元的赔偿金额达成了调解协议。

初入法院时,我心中满是彷徨和迷茫,工作没有方向。而春梅和春梅式法官们身上独具的春风化雨般的细腻温柔,如同一束束光,照进我的心里,驱散了我心中的彷徨和迷茫。当我愿意冒着被蛇咬也要拍下案发现场照片、愿意抱着在洪水中受困的婴儿、愿意面对暴躁的当事人耐心接待时,我明白正是身边的这群春梅式的好法官,用她们初心为民、甘于奉献的精神,指引我找到实现自我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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