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通讯员 伍先安) 7月6日,笔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自7月4日该支队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以来,城区电动自行车私装遮阳伞(棚)、骑乘人员不戴头盔以及不走非机动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管控。
7月4日,市交警支队双清大队联合美团企业,在东大路、建设路等路段,合力开展“拆伞行动”,现场严管外卖行业电动车非法改(拼)装行为。在企业负责人的参与下,骑手们主动拆除私装遮阳伞(棚),对于拆除难度较高的,执勤民警现场帮助他们拆除,不到十分钟,数十台电动车遮阳伞(棚)就全部拆除完成,撑伞骑乘的道路交通出行陋习得到了严控。
为规范文明交通秩序,市交警支队北塔大队持续采取“早中晚无缝对接、集中整治和巡逻管控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多起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行为进行重点查处,7月5日16时,邵阳0100××8电动车女驾驶人因觉天热,将头盔闲放车后小箱内,途经江北广场执勤点,被执法民警现场查获。通过整治,近期,大队先后查处这类交通违法行为176起,不断优化了文明交通秩序。
7月6日10时,从红旗路、西湖桥方向进入西湖路的电动自行车比较多,少数驾驶人骑着车辆,在机动车道内随意穿插行驶,不仅造成整个路段车速放缓,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大祥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辅警主动站上路面,吹起口哨,打起手势,积极引导电动自行车往非机动车道行驶,同时,该中队还以原市劳动局路口为重点,组织民警、辅警,劝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要占用斑马线上停车,以确保整个路口交通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