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市政协经党组会议研究,建立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联系常务委员、常务委员联系界别委员和市政协党组成员联系中共党员委员、中共党员委员联系非中共党员委员两项工作制度。
建立两项联系制度的工作目标是:实现市政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界别委员全覆盖,中共党员委员联系非中共党员委员全覆盖,进一步发挥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引领示范作用和中共党员委员先锋模范作用,多层次联络服务委员,更好地为委员履职尽责创造良好环境。
根据印发的相关工作方案,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联系常务委员、常务委员联系界别委员;市政协党组成员联系中共党员委员、中共党员委员联系非中共党员委员。
联系方式包括:会议联系,利用参加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联组会议、界别小组会议、对口协商会议等会议加强联系;履职活动联系,通过联动调研视察、协商监督、提案、微建议办理和参与委员工作室等履职活动加强联系;走访联系,每年至少走访联系对象2次以上,并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常态化联系走访机制;线上联系,通过政协云、微信、电话等指导所联系对象开展交流互动活动。
联系内容包括:在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做到互帮互助;在团结引导界别群众上做到互帮互助;在提升履职能力上做到互帮互助;在增强履职实效上做到互帮互助;在涵养协商文化上做到互帮互助。
为确保联系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要求各专委会积极发挥作用,加强对委员联系工作的组织、引导和调度,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中共党员委员带头严格要求自己,主动立标杆、作示范,加强与所联系委员之间的走访和谈心谈话等活动,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各位委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廉洁纪律,注重实际效果,避免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