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波委员在提案《关于对“关键少数”进行重点监督的建议》中指出,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针对我市对“关键少数”监督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他提出了五条建议。
完善监督链条。把对“一把手”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完善“一把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明确权责边界,强化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加强对党组织自上而下监督,落实“一把手”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巡视巡察工作紧盯“一把手”,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
加强同级监督。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充分利用民主(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如实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强化条线监督。落实上下级党组织条线监督责任,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全过程。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发禁业清单,规范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对群众反映多的领导干部及时提醒谈话。
统筹各类监督。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带头作用,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等贯通协调,形成合力。有效运用大数据,实现各类监督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监督效率。建立健全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违纪违法线索移送机制,定期听取汇报,使各类监督更加协同有效。
聚力专责监督。纪委监督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者坚决查处,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者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