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31日

邵阳市对外公开 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情况

2020年9月15日-2020年9月29日,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邵阳市展开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督察,并于2021年2月26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狠抓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全市已上报办结193件信访交办件、26个反馈问题办结销号,其余问题按整改方案抓紧推进。现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抓好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整改。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环保督察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重大民心工程,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推进。202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20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研究制定了《邵阳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实施“党政主要领导牵头、市委常委联点联县、市政府领导分线包干、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负责人领办包案”的整改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原则,各司其职,合力攻坚,保证督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市级督办领导、主体责任单位、牵头整改单位、配合整改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做到可操作、可检查、可评估。针对移交我市的三个重点问题,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查明事实后,依据有关规定,问责了41名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22人,其中移送司法2人;组织处理19人)。

(三)条块结合,统筹部署整改。将督察整改工作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开展工业企业、老旧车辆淘汰等专项整治行动,完成7个工业窑炉治理项目、16家企业的VOCs综合治理等任务。全力推进涉铊企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10家企业省级核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完成江北污水处理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和红旗渠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质改造工程,完成新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32个。

二、把握整改契机,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一)环境质量稳中趋好。2021年,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27天,优良率89.6%,无重度污染天数,9个县市首次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市14个国考断面和38个省考断面全部达到Ⅱ类水质,优良率100%,16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53.01万亩、严格管控1.74万亩,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二)初步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大格局。先后成立了市配合生态环境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了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统筹协调、督导督办。出台了《邵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邵阳市较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权重逐年提高。

三、下一步安排

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仍需持续发力。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整改决心、更硬的整改措施,驰而不息、坚定不移地抓好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坚决完成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后续整改任务;二是坚持正视问题,全力以赴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三是坚持举一反三、着眼长效,切实巩固和深化环保督察整改成果,着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长效机制。通过持续抓好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努力筑牢湘西南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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