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记者 袁光宇 通讯员 杜权 刘文艺) 3月22日,省高警局邵阳支队新邵大队查获一起非法运输危险品案,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竟然装载近3吨高碘酸钠。
当日凌晨1时,民警在二广高速新邵西收费站对一辆车牌为鲁Q89U3S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除主、副驾驶座外,其他座位已被拆除,空出来的位置装载了一批圆桶。
经核实,每个圆桶中装有25公斤高碘酸钠,共有117个圆桶,该车共装载了2925公斤高碘酸钠。
“高碘酸钠属于危险化学品,必须得有相关的运输许可证及专门的运输车辆才能从事运输,同时车辆必须具有明显的标识标牌。该车及驾驶人无运输资质,属于非法运输危险品。”办案民警介绍。
驾驶人杜某称,自己从货运平台上接了订单,以为是普通货物,没有对货物种类加以核实就驾车上了路,直到被民警查获。目前,该批危险物品高碘酸钠已被妥善处理,该案已移交新邵县公安局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