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12时许,一位老人哭着走进洞口县公安局杨林派出所报警,值班民警见状一边安抚老人情绪,一边引导老人讲述事情经过。
经了解,老人姓黄,黄桥镇东边村人,当日来到杨林镇赶集,不料在农贸市场里丢失了一个黑色挎包,里面有14000余元现金和身份证。“包里的钱可是我一辈子的积蓄啊,拜托派出所民警一定要帮我找回!”老人哀求。
接警后,值班民警、辅警兵分两路,一路去农贸市场查看现场监控,另一路带着老人来到农贸市场复盘老人所经路线,询问沿途摊贩和店家。当询问到一处水果摊位时,得到一条重要信息:当日11时左右,商贩看到有名女子捡到一个黑色挎包,但人早已离去。商贩描述了拾包女子相貌穿着后,围观群众中有人表示认识那名女子,民警立即向其要来了女子手机号码并拨打过去。拾包女子听民警讲完情况,态度很好地表示自己确实捡到一个黑色挎包。在民警的协调下,10多分钟后,女子赶到现场,将拾到的挎包交到民警手上。经失主黄某确认,确是其当日丢失的黑色挎包,且包内现金、物品原封不动。
民警、辅警与拾包女子谈心,肯定了其积极配合警方退回失物的行为,但对其拾到他人财物没有第一时间报警的举动,提出了批评,尤其向其讲明了侵吞他人财产的严重法律后果。拾包女子接受批评,表示今后一定会学法知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