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安天下,耕保为先。2021年,新宁县紧紧围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这一核心任务,坚持耕地保护、管理、利用和开发并重,通过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等举措,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走出了一条耕地保护、经济发展的“双赢”之路。
健全机制,压实责任。该县把落实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耕地保护工作,全面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分管领导每月定期调度“月清三地两矿”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形成常态化处置机制。压实乡镇党委、政府耕地保护属地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清盘造册,科学管理。新宁县将全县基本农田全部落实到图斑,全面造册登记,并发放基本农田保护卡,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让基本农田保护步入科学管理的轨道;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标志,按标准设立保护牌,明确保护责任人和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干部、民主监督员等担任自然资源行风监督员,聘请475名村级土地管理信息员,设立基本农田保护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构建全方位监督网络。
严守制度,占补平衡。坚决贯彻落实基本农田“八不准”制度,非农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保耕地不减少。该县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中,自然资源部门提前介入,把好用地选址关口,守住耕地红线。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必须占用基本农田的,一律按程序报国务院批准,并按要求补划基本农田。全部落实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占一补一”“先补后占”等制度,确保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耕地保护工作的持续推进,极大地方便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为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机械化打下了基础,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工作步伐。
创新执法,强化监管。针对土地执法查处“执行难”,新宁县探索运用行政处罚和非诉执行手段,建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机制。该监督机制由检察机关主导,法院、各行政部门监督督促,确保土地执法执行到位。省自然资源厅动态监测工作开展以来,新宁县积极同省厅相关处室对接,多措并举,通过整改违法用地、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落实冻结地块种植和异议地块积极举证等方式,及时申请解冻解扣指标,高标准完成耕地保护任务。
加大宣传,筑牢基础。该县多次组织全县性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进村(社区)入户宣教活动,并在“5·12”防震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科普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横幅、标语、宣传车等加大涉土普法宣传力度,把耕地保护理念传递到社会各级各界,进一步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保护基本农田、严守耕地红线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