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记者 兰绍华 通讯员 李小海) 1月20日,新宁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纪检监察四室组成专项督查组,对机关内设12个部室、9个派驻纪检组和1个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上下班纪律、工作日是否违规饮酒、仪表仪容等。
执纪者必先守纪,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2021年以来,新宁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最严约束和监督”规定,对照省纪委监委“12条负面清单”要求,采取深入学、严格管、经常督等有效举措,坚持刀刃向内,强化内控机制,着力打造一支钢铁之师、文明之师和奋进之师。
扎实学,入脑入心。该县纪委监委组织系统内全体干部参加培训班,认真学习《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约束和监督的负面清单》等文件精神,并现场签订承诺书。同时,将“12条负面清单”纳入“清廉夜校”“微课堂”、主题党日学习内容,持续学、跟进学、全面学。在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办公桌上,都摆放“十二严禁”警示台卡,时刻提醒纪检监察干部牢记身份和使命。
严格管,强化内控。1月19日,新宁县监察委员会新一届特约监察员受聘上岗,有效落实纪检监察队伍外部全方位立体监督。坚持“三误”问题内部通报制度,即对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工作中出现失误、延误、错误问题实行内部通报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水平。2021年,4人次被内部通报批评。坚持实施内部监督谈心谈话办法,要求分(协)管领导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随时谈心谈话,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
经常督,绝不容忍。今年,该县纪委监委正在推动内部日常监督检查常态化。以深入开展“重程序、讲规矩、强本领”活动为载体,以“眼里揉不得沙子”的态度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一律严惩不贷,坚决清除出纪检监察队伍。2021年,该县纪委监委共处置12件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立案1人,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4人,调离纪检监察机关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