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28日

每逢佳节倍思“清”

罗立志

最近,省纪委监委将节日期间纠治“四风”监督检查发现的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进行交办督办,并将其中6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通报强调,2022年元旦在即、春节将近,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模范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坚决抵制铺张浪费、奢侈挥霍,坚持勤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纵观大大小小的案发贪官,他们的腐败都是从小到大,最后一发不可收的。很多是因为节日放松警觉,被“礼尚往来”的腐败所麻醉。

据有关部门调查,70%至80%的贪官有在节假日收礼受贿的记录。“节日腐败”虽发生在少数干部身上,但它的危害却不可小觑。如何才能铲除这一危害党风政风、危害社会的毒瘤呢?

要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节日腐败”是日常腐败的一种表现形式,腐败是权力缺乏监督的副产品。因此,遏制“节日腐败”就是要着重解决监督机制的问题,逐步健全完善党内外监督、上下级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部门监督等监督机制,用健全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来遏制“节日腐败”。各地各部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节日期间应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多深入实际搞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者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大造声势,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压力。

要加大教育力度,筑牢思想防线。解决“节日腐败”问题,最重要的是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由于“节日礼节”带来的腐败问题比平时更具隐蔽性,这就要求党员干部有更强的“免疫力”,具体应做到“三防”:一是防“松弦”,拒腐防变之“弦”一刻也松不得,节假日尤为要紧;二是防侥幸,不要认为收点拿点神不知鬼不觉,对于那些超出正常往来范围的人借拜年送来的“红包”,第一次就要果断地拒之门外;三是防盲从,不能盲目攀比,认为上级能收我的礼,我也能收下级的礼;其他人能收,我也能收。

每逢佳节倍思“清”。执纪执法机关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条例,高举执纪执法“利器”——一案双查,多管齐下,行贿、受贿一起抓,坚决遏制“节日腐败”的蔓延。

(作者单位:邵东市城区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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