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近年来,十二届市政协大力开展“坚持‘双向发力’,强化政协凝聚共识职能”试点工作,创造性地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新要求,在凝聚共识的工作方式、机制平台方面作了一些有益探索。
切实把凝聚共识作为政协组织的重要职能
凝聚共识既是人民政协与生俱来的职责任务,也是彰显统一战线组织政治功能和专门协商机构治理效能的根本途径。要凝聚政治共识。把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凝聚政治共识的首要任务,发挥好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引导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在事关道路、制度、旗帜、方向等根本问题上统一思想和行动。要凝聚发展共识。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经济发展重要问题,通过有序开展政协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组织委员投身发展实践,既广泛凝聚发展合力,又引导委员见证发展变化。要凝聚社会共识。密切与界别群众的联系,支持委员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影响力,面向社会及时宣传解读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利用政协宣传渠道,传播政协正能量和委员好声音,谋求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
坚持将凝聚共识贯穿于政协履职的全过程
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把凝聚共识融入到政协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在协商互动中凝聚共识。在协商议题设置、程序安排、成果反映上注重体现凝聚共识的要求,及时组织委员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开展讨论交流,真正使协商过程成为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过程。近年来,十二届市政协每年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前通过网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会中通过委员履职平台和网络媒体进行全网直播,组织委员进行线上线下发言,有效推动实现反映意见建议和解疑释惑良性互动。在视察考察调研中凝聚共识。完善省市县三级政协委员联合视察、界别委员联合调研视察制度,聚焦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和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改善民生等地方治理的重点问题开展调研视察、实地踏察活动,通过感受新成就、领悟新思想,在潜移默化中凝聚共识。在开展民主监督中凝聚共识。注重发挥协商式监督优势,坚持在参与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参与服务,融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开展专题民主监督,通过聘请民主监督员、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建立监测点、协商座谈、问题交办、民主测评等方式,促进相关问题解决。
以凝聚共识为目的搭建政协工作平台载体
要健全和完善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制度体系,创新凝聚共识的方法,推动凝聚共识常态化、制度化。搭建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的平台。坚持党建引领履职,健全完善政协党组成员联系党员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委员谈心谈话制度,建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制度,构建系统的学习制度体系,着力筑牢思想根基。探索联系服务界别群众的路径。建立政协领导成员和专委会联系界别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界别视察,提出界别提案,增强委员界别意识,提高界别凝聚力。坚持把委员工作室打造成学习交流的园地、联系群众的桥梁、社情民意的窗口、协商议政的平台、凝聚共识的载体,推动委员联系服务界别群众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团结联谊的机制。注重发挥新型政党制度的优势,对各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等作出机制性安排,建立健全各党派团体参加政协工作共同事务情况交流机制。建立健全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的沟通联络机制,完善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委员专题视察、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机制,不断扩大团结面,做大“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