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10日

拆围透绿, 拆 还是 不拆 ?

立法背景

中国历史上的“院落文化”和“围墙文化”源远流长,它一方面承载着中国人的审美情趣,另一方面也确实具有很强的防卫功能。而在现代社会,大院和围墙的弊端逐渐凸显,最为人诟病的莫过于割裂路网、造成交通拥堵。中央提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显然是基于对现代城市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以及对封闭院所种种弊端的深刻反思。在顶层设计已经出炉的情况下,如何在争取群众理解支持的前提下积极落实,是考验地方政府执政智慧的重大课题。邵阳市是一座古城,也是新中国成立以后重要的工业城市,城区内老旧建筑多,不少单位和住宅区被厚重的围墙包裹着,还有一些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工厂围墙,弯曲延绵,有碍观瞻,影响市容市貌。在全国拆墙透绿的城市化进程中,邵阳的这些围墙拆不拆,如何拆?这是摆在立法工作者和城市管理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群众观点

部分市民主张拆除围墙。他们认为,围墙应该拆掉,绿色植物与城市融为一体,尤其是机关单位拆掉墙后可以成为自家小区的“后花园”,这也是政府办公透明公开,拉近与老百姓距离的方式之一。同时应在加强安保方面加大力度,增加特殊路段的照明设施。拆掉的是围墙,拉近的是距离;透出的是绿色,收获的是民心。在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可以得到明显提升。

部分民众对拆除围墙持反对态度。他们认为,单位、住宅小区没有了围墙就没有了安全感,单位、小区就像是个自由市场了,骑车的、遛狗的,鱼龙混杂,安全隐患很大,而且人为损坏绿地、景观的现象会很严重。中国的院落文化和围墙文化自有特色,不能人为地消灭围墙文化这一特色。邵阳方案从立法座谈会和征求意见的情况不难看出,老百姓对“拆墙”还心存安全焦虑。正因为如此,拆墙透绿应该逐步推行。对此,《条例》规定,城市公园、广场、城市主次干道两侧沿线单位及住宅小区,除有国家安全、保密等特殊需要外,应当逐步拆除围墙,建设街头绿地;新建住宅应当实行街区制,不再建设封闭式住宅小区,共享城市绿化资源。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拆墙透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工程。

根据《条例》规定,邵阳市专门组建“创森”拆墙透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与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呼吁具备拆墙透绿条件的单位响应号召,拆除围墙,以榜样的力量进行示范引领。并与有意向拆除围墙的单位对接,发挥专业优势,加强技术指导。市城区开展了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的评选,以“具备拆墙透绿条件的进行通透式围墙或敞开式绿地建设”为申报要求,确保有条件的应拆尽拆,建设开放街区;无法完全对外开放的,改建为透空围栏。对已命名的“园林式单位小区”在复査验收及今后的创建评选活动中,也将严格对标对表,一以贯之地推进拆墙透绿工作。

(邵阳日报记者 刘小幸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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