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10日

编织保护“城市绿肺”的法网

——《邵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热点解读

西苑公园通过不断增地补绿,已成为市区绿地面积较大的城市公园之一。 邵阳日报记者 伍洁 摄

我市正在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绿地面积越来越多,犹如天然氧吧,成为城市“绿肺”。 邵阳日报记者 伍洁 摄

一条条绿树成荫的街道,一片片花草相映的绿地,一个个贴近自然的公园,一处处优雅别致的园林小景……一抹抹新绿洋洋洒洒,把整个城市装点得生机勃勃。绿地,作为“城市绿肺”,对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功不可没。一个城市的“颜值”高低与宜居指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绿肺”的健康度与肺活量。要想建成生态宜居城市,就必须守护好“城市绿肺”,让城市更加“绿色化”。

邵阳市在2017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后,沿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森林城市、全国园林城市的新目标奋勇前进。出台城市绿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成了必然。

《邵阳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2018年7月31日邵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18年9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热点一

向社会公布绿线,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

出门有蓝天、绿地、花园、河湖,可健身、休闲、游玩、亲近自然......如今,越来越多的邵阳居民希望能享受到这样的生活。但是,长期以来,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与邵阳市的发展未能同步,与其他的城市公共设施、市政设施不配套。

为此,《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管理、城乡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划定本市城市、县城规划区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简称绿线),经依法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绿线不得随意调整。因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修改、重大建设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确需调整绿线的,应当在确保城市绿地总量不减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后向社会公布。这就意味着绿地范围控制线一经确定,只有在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或者上位规划调整时,才能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整,并且要按照“总量不减、占补平衡”的原则补偿新的规划绿地。

热点二

全民义务种树,邵阳市特色

邵阳市是湖南省唯一一个所有县(市、区)都申请创建森林城市的市州,明确规定每年上班的第一天和3·12植树节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固定开展时间,市级领导干部带头参与,以上率下,将“全民义务植树,共建国家森林城市”主题植树活动向纵深推进。各县市区均以创建森林城市为抓手,全面深化推进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在此基础上,《条例》规定,本市城市、县城规划区内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和其他绿化义务。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建、认养和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城市绿化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城市绿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热点三

优先选用乡土树种植成为硬规定

近年来,邵阳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将油麻藤和栾树等极具观赏性的野生绿化资源转变为具有邵阳特色的常规绿化品种。实践证明,优选乡土树种,保持植物多样性是绿化首选。为此,《条例》明确规定:城市管理部门应当编制符合本市气候条件和地域特点的树种规划。城市绿化应当以乔木为主,优先选用乡土树种,选育、引进新品种,提高市树、市花种植比例,合理配置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和花卉,保持植物多样性。当前,邵阳市已基本形成了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花、草合理配置的道路绿化格局。

2013年4月,邵阳市开展了市树、市花的评选活动。樟树和紫薇花都是邵阳本地物种的代表。邵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表决确定邵阳市市树、市花分别为樟树、紫薇花。此次《条例》明确将樟树、紫薇花定为邵阳的市树、市花,用法律来保障樟树、紫薇花成为邵阳的一张重要名片,作为乡土物种在城市绿化中广泛运用。

热点四

让绿化从平面走向立体

随着土地资源日益稀缺,立体绿化已成为城市绿化的必然趋势。以空间换绿地,使绿化从平面走向立体,进一步拓展城市绿化的发展空间,是有效美化城市的新举措,是城市绿化的新方向。比如,屋顶绿化作为“占空不占地”的绿化,能把水泥森林重新装扮一番,让它充满“绿色”,重归自然,回归生态。但是,目前邵阳市屋顶绿化主要以政府机关、学校商业地产、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建筑为主,仍有很多屋顶“素面朝天”,屋顶绿化率极低,墙面绿化占的比例就更少。对此,《条例》规定,新建公共建筑及新建桥梁、大型环卫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实施立体绿化。鼓励对前款以外的新建(构)筑物以及适宜实施立体绿化的既有建(构)筑物、公共空间及边坡实施立体绿化。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立体绿化技术规范、奖励办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条例》规定,城市高架桥、拱桥、城市防洪堤岸、公共停车站、泵站、污水处理厂、公厕等市政设施,凡具备条件适宜采取立体绿化的,应当实施立体绿化。目前,在邵阳大道的立新村公交站,绿色藤蔓缠绕站体,美轮美奂;在敏州西路连接市汽车南站和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分行的地下通道里,鲜花绿草也是美不胜收。不久的将来,邵阳所有的公交站点和地下通道,都将成为邵阳的“最美风景”。

热点五

斩断毁坏绿化及其设施的“黑手”

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如防护、照明、指示标志、游览休息活动、装饰设施等,是城市园林绿地的必要组成部分,其完好状况直接影响到城市园林绿地的质量。但是,部分街头绿地、广场周边摆摊设点现象严重。商贩们在一些次干道和小街巷摆设早晚市摊点,时常践踏绿地和绿化设施,收市后又将垃圾倾倒在绿地上。为了有效保护城市绿地,防止损坏城市园林绿化设施,《条例》旗帜鲜明地宣布将七种常见的不文明行为定义为违法行为:践踏花草、攀折树枝、采摘花果、剪取种条、采挖种苗;借用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悬挂物体;在城市绿地内焚烧物品,倾倒垃圾、堆放杂物,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采石取土,开垦种植;挖根剥皮,浇灌损害性液体,用水泥、沥青等硬化树穴;破坏树木支架、绿化带栏杆、绿篱、花坛、建筑小品;擅自在城市绿地内设置广告牌,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其他损坏绿化或者绿化设施的行为。为了维护身边的美丽景色,为了让更多的市民能享受到绿色空间,广大市民若遇见这样不文明的行为也应进行劝阻、制止,不听劝阻的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邵阳日报记者 刘小幸 整理)

--> 2022-01-10 ——《邵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热点解读 1 1 邵阳日报 content_19367.html 1 编织保护“城市绿肺”的法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