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主动向法院报告了财产情况,现在生意失败,一无所有,还不起钱。”当被执行人谭某被拘传到大祥区人民法院时,仍然向执行法官叫苦连天,丝毫没有意识到她“瞒天过海”的伎俩早已被执行法官识破。
2013年8月,申请执行人唐某分5次借款共计370万元给被执行人谭某、王某夫妇,借款在2016年12月到期后,经唐某多次催收,谭某夫妇二人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偿还到期债务。经法院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谭某、王某夫妇,在收到报告财产令的第一时间,主动向执行法院申报了财产,态度相当配合。法院经过类案检索,并对照财产申请表,确认谭某、王某名下的房产、车辆均在两年前由其他法院进行了处置,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法院向其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但并未对其采取其他司法惩戒措施。之后当被执行人以为自己“瞒天过海”伎俩已经得逞时,殊不知细心的执行法官早已识破,继续深入进行财产调查,对其所有银行卡的明细进行查询,终于发现其一张地方银行卡有大额资金流动,同时查明其女儿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被执行人的行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鉴于被执行人有财产却拒不执行,并向法院虚假申报财产,涉嫌拒执,最终被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