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从绥宁县传来喜讯:该县今年被省生态环境厅授予“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近年来,绥宁县坚持在创新体制机制、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绿色发展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走出了一条独具绥宁特色的绿色崛起之路。
夯实基础增添“核动力”
绥宁县生态环境优良,是传统林业大县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被联合国誉为“没有污染的神奇绿洲”。近年来,该县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等各方面和全过程。
该县成立了高规格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编制出台了《绥宁生态县建设规划》等系列文件,推动生态环境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目标责任制,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
该县还出台了《绥宁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等制度性文件,推行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严格落实河长制。近3年来,全县因生态环境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达44人次。
激发活力做强生态产业
绥宁县坚持提升生态农业、做大做强生态工业、发展壮大生态旅游。2020年,该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5.93亿元。2018年,绥宁木竹产业园区成为“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近年来,该县竹加工产值达17亿元,带动2.5万人脱贫致富。2020年,该县共接待游客245.17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4.03亿元。
该县坚持推动城乡生态环境改善,严格保护农村饮水安全,大力实施面源污染治理,集中开展县城“三项污染”专项治理。2020年,该县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1%,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10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28%,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6.43%;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10%。
立足长远巩固创建成果
绥宁县坚持优化生态格局、建立环境监管体系、做好生态环境反馈工作,同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抓好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切实加强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2020年,该县森林覆盖率为76.49%,是全省平均线的1.4倍。全县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1种,其中I级3种、Ⅱ级18种;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7种,其中Ⅰ级5种、Ⅱ级32种,有被列入《濒危野生动物国际贸易公约》的野生动物26种。
目前,绥宁县已成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国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和湖南省生态旅游示范区,被国家、省授予“中国竹子之乡”“三湘林业第一县”称号,获评“全国绿色小康县”“绿色中国生态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