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记者 袁光宇 通讯员 陈良晔) 11月3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强制腾空涉案房屋,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吹响年终执行攻坚集结号。
该案申请执行人潘某、肖某、杨某于2011年9月依法参与竞拍,得到位于儒林镇一处土地的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但被执行人城步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毛某一直以要求和解、协商处理为由,拒不搬离。申请执行人多次委托他人与被执行人进行协商无果后,将该公司与其法定代表人诉至法院。
转眼将近10年过去,2021年3月,经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执行人城步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毛某在2021年6月16日前,分3次向申请人支付房屋款项500余万元,同时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其相应权利归被执行人所有。后被执行人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后,城步法院在涉案房屋上张贴了腾房公告,并明确告知拒不腾房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不为所动,拒不腾空房屋。
经过周密部署,城步法院执行局决定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退。11月3日14时30分许,执行干警们冒着风雨整装集合。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人员按照执行方案迅速行动,对房屋内财产逐一清点、拍照、登记造册。经过3个多小时的紧张工作,房屋全面腾空,腾房清场行动顺利完成。
“年关将至,法院执行工作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我们将持续开展执行攻坚行动,不断优化执行机制,依法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辉民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