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1日

从量变到质变的生动实践

——探寻武冈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脱颖而出的秘诀

邵阳日报记者 袁光宇 通讯员 张 丽 成崔巍

“今年1至10月,我院刑检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稳居第一方阵,这既是成绩,更是激励我们找差距、补短板、创一流的集结号。”日前,武冈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学田在该院业务工作推进会上发出号召。

近年来,武冈市人民检察院刑检工作,特别是捕诉工作,从众多基层院中脱颖而出,秘诀是什么?

多看一次

武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始终把质量作为执法办案的生命线。

2019年,祝某对智力发育不正常的未成年被害人实施侵害。办案检察官发现,公安机关遗漏了猥亵儿童的犯罪事实,仅以强奸罪移送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反复认真阅卷,并走访核查证人证言、笔录和其他书证17次,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祝某涉嫌猥亵儿童的相关证据,监督追诉了遗漏罪名。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2次,监督立案26件,监督撤案6件,提前介入50件,追捕6人,追诉5人,抗诉15人。其中,监督立案的向某贩卖毒品案被告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李某贩卖毒品案被告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多想一层

“除了办案质量,我们还在业务运行的‘风向标’和‘考核棒’上多想一层,多做一点,以业务工作提质增效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对刑检工作,吴学田有明确目标和措施。

2014年,邓某因分红问题与雷某产生经济纠纷,便指使周某等人对雷某经营的店铺施以泼粪、放蛇等行为。当地派出所所长付某等人收受好处后,多次以经济纠纷为名,帮助邓某等人逃避法律制裁。2020年5月,邓某指使周某等人投案,并进行虚假供述,但付某等人仅以寻衅滋事对周某等人进行拘留,随后又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经该院审查、提起公诉,今年7月,法院一审以徇私枉法罪判处付某有期徒刑2年。

该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通过以完善“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该院检察业务运行情况在全市检察机关排名第三,不捕率、不延不退案件比等20余项核心数据指标稳居全市第一,先后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等称号。

多办一个

“我在办案时审查不细致,出现了一些小差错、小瑕疵,导致案件质量评查被扣分。”办案检察官小阳回忆,在办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时,他一度想退出办案队伍。

当时,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专职委员刘孝华在完成教育整顿部署安排的案件“七查”工作的同时,完成了30余起案件共计500余页、3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基层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我多办一个案子,就能为其他同事分担一些压力。”刘孝华的话犹如迷雾中的一盏明灯,及时点醒了小阳。

2020年,王某驾驶车辆与另一车相撞。没有驾驶证且车辆没有通过年检的王某一心只想尽快逃离现场,慌乱中将下车查看情况的被害人撞死。针对王某辩护人提出“王某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不是故意伤害”的辩护意见,小阳通过认真审查案卷,仔细查阅证人证言、监控视频,发现现有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有效的证据链。于是,他向检察委员会提出“王某虽无伤害被害人的直接故意,但放任危害行为的发生,最终导致被害人被撞击死亡的结果,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意见,得到委员们的一致认可。后经法院判决,王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我明白,办好经手的每个案子,是我肩负的职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我义不容辞的使命!”在获评武冈市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大会上,小阳真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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