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07日

湖南调整45项行政事项深化“放管服”改革

据新华社长沙11月6日电(记者史卫燕)湖南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调整45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下放24项,取消10项,新增11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此次下放的24项行政权力,按照“能放尽放、有利监管、强化服务”的原则,聚焦基层放权赋能需求,是对湖南省政府已下放的相关权限的延伸和拓展。其中,环保辐射、河道管理、船舶水运、危险化学品存储等涉及环保和安全事项,采取全链条、分情形直接下放,下放后将既有利于提升审批效率,又便于市级进行属地监管。涉及的电视节目制作、典当行设立等事项,遵循“放权不放责”原则,采取委托下放方式,下放后虽由市级审批,但省市将共同承担监管责任。

此次取消10项行政权力,取消了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驾校学时收费标准备案、体育经营活动场所备案等事项,进一步为权力“瘦身”,激发市场活力。取消的同时,均明确了后续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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