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01日

聚焦立法热点: 打陀螺,禁与不禁?

市民在城南公园打陀螺,噪声大,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工作生活。 邵阳日报记者 申兴刚 摄

【立法背景】 鞭陀运动是民间传统健身项目。但是,鞭打陀螺的噪声影响了城市公园广场周围居民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打陀螺,禁与不禁——成了《邵阳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焦点之一。

【群众观点】 部分群众主张禁止鞭陀运动,他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了城市环境噪声限值,打陀螺产生的噪声远远超过了规定的限值,如果在地方性法规中允许,显然与上位法相抵触。从长远发展来看也不利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必须严格禁止。打陀螺虽然是一种民族体育运动,但参与者没有广泛性,打陀螺产生严重噪声污染,对公园广场地面造成破坏,对周围游客形成安全威胁,应当借鉴其他地区的做法,对在城市公园广场内打陀螺的行为严格禁止。

部分群众不主张立法禁止,他们认为:严格禁止打陀螺,显然不科学也不符合邵阳市实际。但是,对在公园打陀螺、使用扩音设备唱歌等活动,必须加大区域管理、时间管控、音量控制的力度,比如,晚上21时至次日7时、中午12时至15时,不得使用扩音设备,禁止打陀螺,其余时间内必须控制环境噪声限值。陀螺产生噪声与材质和直径大小有关,在人口密集的城市公园和广场可以对陀螺的材质和大小进行规定,不合规定的一律严格禁止。作为客观存在的体育运动,必须解决“有去处”的问题,建议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陀螺主题公园”,把打陀螺爱好者集中到区城环境噪声限值允许的地方,可以较好地解决这项体育运动“有去处”的问题。

【邵阳方案】 针对这一问题,邵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门召开了立法听证会,组织公园广场管理机构和打陀螺爱好者进行了十余次座谈,听取了周边群众的意见建议200余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条例》坚持既不与上位法相冲突、又符合邵阳实际的原则,采取区域管理、时间管控、分贝控制、行业约束等办法加强管理。打陀螺不仅是一种锻炼方式,更可以发展成城市的一种市民广场文化,为了避免锻炼身体和扰民之间的矛盾,政府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符合区域环境保护标准的特色主题公园——陀螺主题公园。

(邵阳日报记者 刘小幸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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