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11日

兄债弟来偿 义举化积案

邵阳日报讯(记者 杨敏华 通讯员 黄荣科 )“你这么诚心诚意,我也自愿放弃剩余的赔偿款,我们的纠纷到此结束。”9月7日,申请人周某与被申请人余某的弟弟在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当场了结了一场持续了12年的积案。

2008年8月,一场交通意外致周某重伤并构成十级伤残,花去医疗费80000余元,余某负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2009年12月,经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余某赔偿周某各项经济损失9.36万元(剔除余某已支付的部分)。周某申请强制执行后,余某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一直在外务工未回,其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2019年,该案恢复执行,新宁县人民法院在余某账户上扣划了8850元银行存款。2021年该案又重新恢复执行,承办法官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余某表示不是不想出钱,是因为实在没有钱。余某的弟弟了解案件情况后,主动代余某向周某赔礼道歉,取得了周某的谅解,并达成协议当场支付了64000元,周某于是申请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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