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4日

合伙引纠纷 调解释嫌隙

邵阳日报讯(记者 陈星 通讯员 孙红梅)9月1日,北塔区人民法院耐心调处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蔡某浩当场退还原告刘某部分入股资金。

2019年8月5日,原、被告双方签订合伙协议书,约定原告出资16万元占股40%,被告出资24万元占股60%,共同成立某健身房,后被告以自己的名义注册成立个体商户。原告向被告支付入股资金16万元之后,被告直至2020年12月才支付之前的分红,此后拒绝支付分红。原告向被告提出退股,被告仅退还原告1万元,拒不退还余下的入股资金15万元。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发生激烈言语冲突,被告答辩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健身房经营陷入困难,原告不仅不同心克服困难,反而纠集他人在健身房大吵大闹,私自拿走营业资金,造成健身房濒临倒闭。

庭审结束后,审判团队对案件进行研判分析,查阅大量法律法规及同类判例,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背靠背”调解,从法律法规、同类判例、合伙情谊、解局对策等方面,向双方分析利弊,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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