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记者 袁光宇 通讯员 刘文艺) 3月29日,省高警局邵阳支队通报了今年2月份发生的两起交通事故,提醒广大驾驶员依法依规驾驶。
2月21日13时40分,省高警局邵阳支队新宁大队民警在呼北高速新宁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湘E牌照的小车在距离收费站不远处的匝道口停车,紧接着主副驾驶调换座位,民警立刻对小车进行盘查。检查中驾驶人佘某坦白,自己驾驶证已被注销,属于无证驾车上路,遇到民警检查,为了逃避处罚,于是停车与朋友调换座位。最终,民警依法对佘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在匝道口应急车道停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两项违法合并处以罚款1200元,同时佘某还受到15日以内行政拘留。
2月26日,一驾驶人驾车行至衡邵高速邵阳段时,疲劳犯困,在行车途中打起瞌睡,导致车辆刮擦护栏,酿成事故。当日16时许,省高警局邵阳支队邵东大队接到报警称,衡邵高速东往西90公里处发生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刻赶到现场,发现一辆桂C牌照的红色小车停在应急车道,车身右侧出现明显刮痕。经询问,驾驶人曾某驾车从衡阳回邵阳,由于前一天晚上睡得较晚,没有休息好,驾车行至事发路段时,没抵挡住疲惫打了瞌睡,直到车辆刮擦护栏后,才惊醒过来急踩刹车。所幸事故发生时曾某系有安全带,未造成伤亡。最终,曾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同时,民警依法对曾某过度疲劳仍然继续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